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Shuuta wrote:
其實個人覺得有必要性;
除非第一、因應業務上的需求不需要體能條件,好比內勤單位、鑑識單位...等等,要求一名鑑識人員或者是法醫藥虎背熊腰似乎不太具有合理性......

第二、這名身高未滿的準條伯真的是短小精悍、十八般武藝樣樣俱全,那或許可以考量破格錄用...

......(恕刪)


本人認為警察應考者的身高不足,卻可能是跆拳道高手,並不影響警察工作,
警政署不應以身高做篩選,應以員工能力為考量。
華航為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工作手冊規定,有安全考量,對於空服員有身高之限制,比警政署限制警察身高更有理由。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警車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槍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用柔道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罰單嗎?
身高矮的人就體能差嗎?

kore921 wrote:
色盲者因此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恕刪)


身高較矮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嗎????
台中小康 wrote:
本人認為警察應考者的身高不足,卻可能是跆拳道高手,並不影響警察工作,
警政署不應以身高做篩選,應以員工能力為考量。...(恕刪)


身高不足的人一堆,但是這些身高不足的人裡面是跆拳道高手有多少?


所以講到最後...

你還是認同那個勞工局不知所謂的作法嘛~~~


話又說回來了...

這麼義憤填膺的為民請命,敢問對於勞工局祭出開罰30萬,你的意見如何?贊成呢?還是反對?
Shuuta wrote:
你還是認同那個勞工局不知所謂的作法嘛~~~...(恕刪)

他就在鬼打牆了您還跟他認真?
握りしめた手 開けば そこに力が宿る さあ始めよう 新しい世界が呼んでいる!!
說都不會話 wrote:
他就在鬼打牆了您還跟...(恕刪)


我的錯...
台中小康 wrote:
身高較矮有不適合擔任...(恕刪)

你說的算??
別人不算??

為何沒有依流程先行客訴
直接上網爆料??
考試題目,不會錯了吧~~~~~~警察雖隸屬公務員,但有另設特別法規範

而非什麼就業服務法

答案是 a
37 下列何者,須以特別法規定較高之任用資格條件?
a警察人員 b教育行政人員 c機要人員 d民選公職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2條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33條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前項所稱各機關,指下列之機關、學校及機構:

一、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二、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三、各級民意機關。
四、各級公立學校。
五、公營事業機構。
六、交通事業機構。
七、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b教育行政人員為行政人員,適用任用法之規定。
c機要人員不適用任用法相關規定。
d民選公職人員不適用任用法相關規定。
a警察人員屬於任用法第32條規定之人員,現訂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才以為得到關鍵,現在卻越看越不懂了

先前的關鍵句(42F)
行政命令只要牴觸法律即無效,不論是否為其母法。

而69F
台中小康 wrote:
[編輯] 解釋爭點
中央警大碩士班招生簡章拒色盲者入學之規定違憲?

[編輯] 解釋文
  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一百五十九條復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旨在確保人民享有接受各階段教育之公平機會。中央警察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第七點第二款及第八點第二款,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係為培養理論與實務兼備之警察專門人才,並求教育資源之有效運用,藉以提升警政之素質,促進法治國家之發展,其欲達成之目的洵屬重要公共利益;因警察工作之範圍廣泛、內容繁雜,職務常須輪調,隨時可能發生判斷顏色之需要,色盲者因此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是上開招生簡章之規定與其目的間尚非無實質關聯,與憲法第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並無牴觸。


我認同色盲、視力、體重與警察工作是否適任有關。

但請問限制身高最低高度與警察工作有何實質關聯?

招生簡章可以限定,為什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不可以限定?
這......大法官是不是那裏搞錯了?還是無知的鄉民又誤解了?
還是關鍵要改成與警察工作有何實質關聯來判別嗎?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台中小康 wrote:
華航為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工作手冊規定,有安全考量,對於空服員有身高之限制,比警政署限制警察身高更有理由。
但卻被罰。


這就符合我說: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之行政傲慢行為。
...(恕刪)


"國際民航組織工作手冊" 西蝦小

民間組織 對抗 法律嗎? 加上"國際"就可以有豁免權嗎?

歪國人的身材 和我國人有一樣嗎?

法院只要一句 不符合本國法律 就可推翻了

身高不夠高 要是上方行李艙扣不起來 或是沒扣好 砸傷旅客 是空姐賠 還是公司賠

變通方法是 只能飛國內線的小飛機

航空公司會養不能隨時調動的人力嗎..別傻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才以為得到關鍵,現在...(恕刪)

你回去看一下,我po的關鍵新聞

小康居然也能說......勞委會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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