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ta wrote:
其實個人覺得有必要性;
除非第一、因應業務上的需求不需要體能條件,好比內勤單位、鑑識單位...等等,要求一名鑑識人員或者是法醫藥虎背熊腰似乎不太具有合理性......
第二、這名身高未滿的準條伯真的是短小精悍、十八般武藝樣樣俱全,那或許可以考量破格錄用...
......(恕刪)
本人認為警察應考者的身高不足,卻可能是跆拳道高手,並不影響警察工作,
警政署不應以身高做篩選,應以員工能力為考量。
華航為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工作手冊規定,有安全考量,對於空服員有身高之限制,比警政署限制警察身高更有理由。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警車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槍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用柔道嗎?
身高矮的人不能開罰單嗎?
身高矮的人就體能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