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有強加道德於人之上只是不想用這把利劍去傷人當然 我必須這麼承認我也不想看到有人用這把利劍去傷人畢竟 於本案中 無濟於事道德或法律的存在都是為了讓人們可以更好地相處不是為了滿足誰的正義感人肉搜索有沒有罪??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考慮本案是否符合公益我覺得 僅僅算是私德有損吧而且要一個法官判一個請求合法報酬的人不符公益那 真的不是那麼容易況且那學妹循體制外的方式解決老實說 很像不負責任的小鬼卻要求大人們幫她爭取權利既然她的錢已經都拿回來了沒必要為了她 再去破壞那學姊的隱私
chocobothink wrote:至於學姊將來會不會是個清廉法官 檢察官會主動跟別人開口要求拾金不昧的獎賞你怎麼保證她將來不會跟你收點通關費.......(恕刪) 學姐開口要3成是有法律支持的,是合法的收通關費是合法行為?一個合法,一個不合法的2種行為你都不分的哦
hugobossxzy wrote:提出法律觀點的人並不是認為法律至高而僅僅是認為不應該一味把道德強加於他人身上我們要求自己做個有道德的人但只期待別人能合法 ...(恕刪) 這段話完全正確 ... 道德是用來自我要求的準則,強求別人遵守毫無意義但是,社會對於某些職業,總會希望能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例如老師、醫師、司法人員等在這個案例:法理情的過程中,這位學姐遵守了法的部分,卻絲毫不顧義理人情這造就了司法界「只以法律自我要求」的印象,完全不是「以道德自我要求」;當未來的司法人員,只能以法律自我辯護,會讓社會懷疑「司法界道德淪喪」。缺乏道德的司法人員,真的能成為人民寄望「公正不阿、不偏不倚」的執法人員,這就更令人懷疑質疑批評學姐的言論為道德魔人,也存在著弔詭:批評學姐的作為,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何以學姊可以在法律規範下要求三成回禮,其他人就不能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批評學姐的作為 ... 這會造成法律人「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印象
吐司羊 wrote:學姊若真愛錢也可以直接4萬元現金a起來 更大筆不是更好嗎??他是學法的 實際測試下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實用度有何不可不然你告訴我 你有撿過錢還給人過嗎??? 金額多少??我家就撿過幾萬元 直接A起來全家爽的喔!! 一家出廢物﹐不代表其他家也是如此喔!強佔三成總比好過全A就好像說指姦沒什麼﹐總好過被中出
hugobossxzy wrote:只是不想用這把利劍去傷人 道德是繩索,人心才是利劍hugobossxzy wrote:況且那學妹循體制外的方式解決老實說 很像不負責任的小鬼卻要求大人們幫她爭取權利既然她的錢已經都拿回來了沒必要為了她 再去破壞那學姊的隱私 或許是走投無路了,也或許真如您所說的但實情是如何沒人曉得只不過這次事件中,學姊一開始的作法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所以才會被批評,才會有鄉民想用人肉搜索這個武器至於人肉搜索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那又是另一個議題,多談只會模糊焦點
chajas wrote:相同的法律,在不同的社會文化下會有不同的效果。誰又敢保證這樣不會讓社會更加功利導向? 只用這一個個案就下結論說這條法律不恰當,我覺得是有失客觀的如果換成另一個情況,有人撿了錢還給失主,結果失主不但不感謝還宣稱錢有少要告那位撿到錢的人結果後來被證實失主只是想要敲詐一筆這個時候,是不是又一堆人跳出來說報酬三成太少,至少要跟那個失主要五成之類的言論...法律應該是要考慮到所有的情況,而不是只針對單一狀況考慮到撿到錢要費神保管,花時間跑派出所,還要冒著被當成小偷的風險我覺得有權力要報酬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報酬多少可以再討論至於該位學姊的道德,跟這條法律是否恰當,我覺得完全是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