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對不起我是路過的腫到快中風 wrote:我在零一夭壽的有名...(恕刪) 不知道您是夭壽多一點?還是有名多一點?又或者您喜歡出名多一點?還是夭壽多一點?您搞得我好煩啊腫到快中風 wrote:喜歡被砲到爆炸...(恕刪) 可以私下PM個人資料給我嗎?我幫你轉到警察的拆彈小組或未爆彈處理小組又或者直接送你一張金門的單程機票,那裡還有不少的地雷還未處理完畢包君滿意,不用太感謝我,一定讓你炸個過癮對了,因為您是義務幫忙的,所以我一定淮您愛幾點用餐就幾點用餐絕對不會幫您PO上網的話說回來,發文者是拿放大鏡在過日子嗎?該關心的事不關心不知道,發文的在路上看到車禍的、火燒厝的、有人需要幫忙是不是也一樣熱心
taualues wrote:然後勒?如果這些員警...(恕刪) 你都不曉得,警察的督察人員也會當狗仔,跟蹤看有沒有這種只是買個東西而已的,被抓到要處分的!為什麼?正義的民眾太多了啊,搞得連買頓飯都不行...或許我們應該要求警察就好好的上足時數,開單開到下一班來交接,一個都不放過!
老是有一些人就是看警察不順眼警察不管做什麼事就是錯的警察路口抓違規=搶錢(你不違規他搶的到你的錢?)買午餐、晚餐=偷懶(你能吃飯他就不能吃飯?)警察開槍抓犯人=執法過當(以後警察看到犯人請他喝飲料好了)那台灣還需要警察幹嘛?廢掉算了阿!
腫到快中風 wrote:你今天一個人 走到當地分局 跟警察說: 有人好像想來恐嚇我們耶?警察要回你什麼?? 喔?? 這樣喔?? 嗯 了解了~~~就沒下文啦??.(恕刪) 這例子很失敗.....如果連你也說"好像",這種只是自己臆測的程度,沒有確實被恐嚇的錄音或是指名道姓的網路留言,或是對方用行動來表示決心的物證,他們基本上也不知道怎麼處理。難不成你要警察殺到對方家裡,問他是不是打算恐嚇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