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育變成服務業 - 談霸凌與新增:史英-如果不用「管教」

我直接就認定~~~

人本基金會和廢死聯盟根本就是同一掛的!

現在學生這麼難教,人本要付相當大的責任!

日前看到一個學生,在一個女老師的課堂上,肆意的挑釁老師,又是踹桌子,又是畫黑板!

女老師卻只能咆嘯而已,學生卻越看老師抓狂越爽~

沒辦法!!現在的教育制度下,老師和淑辣一樣!!!

誰造成的???

不就是人本嗎?

學生是人,老師就不是人嗎?

人本怎麼不顧到老師的人權?

人本那麼會說,那叫那個執行長去接八德國中的校長啊~~

越講越度爛~~
禍國殃民啊!

黑青 wrote:
我直接就認定~~~人...(恕刪)

萬一體罰...

老師會不會直接被砍??

體罰跟霸凌不一定成比例關係

重點是"退學機制"(校長的考績???)
讓禍根離開....
率眾硬闖校園
門口警衛有按鈕.可直接通報警方

這才是有用的武器

不然以前有體罰..老師被打被砍也時有所聞~~
----------------------
要動動腦~~
-------------------------
.....
零體罰要配合退學機制~
不然誰鳥你??

被3間學校退學後

一律收回家長監護權..

改到國家開設的明德(國中部).立德(高中部)中學就讀
住校.軍事化管理..
表現好每週放探親假
表現不好..等面會
表現差.....禁見

固定時間作息..晚上需作手工貼補學費..

畢業後可選擇直升軍校.或(同等性質國家設立之職校)

或參加大考
家長不會教.國家幫你教!!
到時說不定一堆家長搶著來報名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dward3019 wrote:
就是這一句"社會期待...(恕刪)


畢竟古早以前的老師, 小學是師專, 國中以上是師大, 這些都是當年聯考的菁英, 所以社會當然會有期待.

不過人本居然說出這樣的話, 還好小弟小孩已經在英國唸書, 本想小學回台唸一年書學中文, 想想還是算了.
老實說這些批評人本基金會的人我猜測根本連這個基金會在做什麼,宗旨是什麼都搞不清楚吧,現在好像連講愛的教育或是不用體罰功課壓力大補習多通通都算在他們頭上,小弟今年在高雄巨蛋的動漫展,看到了很多輕人很勇敢的表現自己或是投入在自己喜歡的事物上,即使有些人覺得這很愚蠢,但我真的覺得無限感慨,作為一個六年級生,這種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那時代根本不敢想,受社會稱許的人生就是為了考好高中考好大學考好公職,我當時後如過要做這種事一定會被打到暴頭,反觀現在的小孩子如果志願是事當設計師或是廚師甚至是藝術家都比較有自己發展的空間,所以真的是無比的羨慕,也慶幸我的小孩不會在一個少一分打一下的環境成長,這種理念不就是以人本身為重心根本,而不是要硬跟隨群體的理念嗎,教育學派百百種,也不知道老師特別偏愛行為學派是出於自己輕鬆,還是真的對學生好,如果打人這麼有效那大學更應該打阿看經濟統計會計教授打一打學生就會了阿,我們的學生都資優生阿,而且那些贊成體罰或是適當打小孩的人不就是霸凌小孩的啟蒙導師.........拳頭或暴力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人本與民代動輒開記者會質疑老師管教(有些不見得有體罰勒)的行為,
以及主管機關鄉愿的態度(反正只要上媒體,老師就是要認錯道歉),
透過媒體的放送,讓老師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反正你家孩子行為偏差,我進行管教,可能導致我的教職不保,
我的人生很長,沒必要用我的人生跟某一年帶的某一個學生認真,
最後的結果就是校園裡公權力出現真空(老師不願意再擔當管教的工作),
然後勒,反正不乖犯法就抓走,
這樣的方式(小事就當沒看到,大事就抓學生上警局,沒有中間老師管教的部分)對學生也不見得好~

newshunshan wrote:
畢竟古早以前的老師, 小學是師專, 國中以上是師大, 這些都是當年聯考的菁英, 所以社會當然會有期待.
不過人本居然說出這樣的話, 還好小弟小孩已經在英國唸書, 本想小學回台唸一年書學中文, 想想還是算了.


千萬不要送回台灣...我都想未來把小孩送出國了(順便也移民國外)....
我對未來的台灣教育不看好...若台灣繼續被人本這樣亂搞的話...
如果真的是體罰就可以解決問題....
那為什麼以前在有體罰的年代..
流氓學生與霸凌的情況還是有
只是因為媒體,網路與手機錄影的普及...才會相對現在情況好像嚴重的多.....
講難聽點..就算可以體罰...當學生洽他是竹聯的....試問有幾個老師敢扁他?..
老師不敢...我們敢不敢呢?
laparadiso wrote:
老實說這些批評人本基...(恕刪)


對不起小弟看不太懂

我們說打人不對, 你說當廚師對, 好像岳飛打張飛 所以小弟說老師要改變心態, 不要把自己當店長, 把自己當店員就好, 有事就叫警察, 讓學生自己去見檢察官與法官, 這樣才能達到校園長治久安之大計.

我想問題還是在人權, 人權不是用來掩飾傷口的裹腳布. 為何人本裡面在此事件讓大眾批判, 因為就算五倫也有親疏之分, 父子, 夫婦, 兄弟, 師長, 君臣, 所以第一倫就是直系親屬, 大部分台灣小孩很善良, 但霸菱的學生出來揍人, 就算及少數, 作父母的人豈不挺身而出, 因此可以變成排山倒海之氣勢, 但人本還假人權之裹腳布, 反而讓少數霸菱學生更加有恃無恐, 那才是對大部分善良的人權之大傷害.

這就是一個數學上的詭異, 教育部與人本說的是霸菱的比例為7/1000, 但對父母而言, 那是0%與100%, 就是有或沒有, 千分之七對官員聽起來還好, 但對父母那可是100%. 所以在類比法的思考下, 老師都被嗆, 那學生不是死的更難看.

長阿含經: 殺一個惡人, 等於行一個大善, 出來混早晚要還

laparadiso wrote:
老實說這些批評人本基...(恕刪)


感謝人本這幾年來的努力

各位您沒發現嗎?
這幾年來
社會更和諧
處處充滿真善美啊
昨天的新聞中....發現:
其實是教育部的政策有很大的問題:那個校長得了許多關於『輔導中輟生』的獎項
全部都是教育部鼓勵的政策

不是說收留中輟生不對
但是,把這些中輟生拉回學校來,跟一般的同學一起上課,
對於其他同學更是負擔,所以我覺得中輟生的政策需要檢討
不能單單硬把他們拉回學校就以為沒事了!
(可是教育部獎勵這樣做,如果以單一面看是沒錯,可是他們回來後,不但教育沒有辦法有有效矯正的作為,
卻把這些人更壞的習性帶給更多原本在校的邊緣人....)

以我自身的經驗來說吧!國中時(20多年前),我們班就是所謂的放牛班
班上本就是一堆牛鬼蛇神聚集之所,而在2年級時候
我們班上來了一個中輟生復學
他的背景:
1.比同學們年齡大(16歲,已經該上高中了~可是進去管訓過
2.又待過少年輔育單位(少年觀護所之類的)
3.被少年隊列管(保護管束),每週都要到少年隊報到

馬上變成班上的眾多老大之一,以前班上打架頂多只有木劍木刀,
20多年前有誰看過『千管』(台語,用車床磨的,一支鐵管加上一個尖頭,外觀類似短的槍或戟)?
他帶到教室,放在窗台上,隨時準備幹架用,

20多年前有誰看過扁鑽?他隨身帶著,以備不時之需

20多年前有誰看過土製手槍?我們也看過他帶土製手槍到學校炫耀過

而這些東西,在他沒來前,雖然我們這班是放牛班....卻從沒出現過,
當然,這些東西我是沒看他使用過啦~畢竟我不是他那一掛的~所以也還好,對我沒啥威脅性~

當然,以前的霸凌,也頂多是勒索要錢,或者偶而打打人罷了~
不致於像現在這般的凌辱....
而且以前霸凌的對象,通常也是會跟這些混混打打交道的人~不太會像現在是無差別的方式,

但是,從我自身的經驗得知,你只要放了一個中輟生進到班級,
他的踰矩行為甚至犯罪行為就會傳染給其他的行為偏差同學(因為會模仿,學習)
所以,教育部在提倡『找回中輟生』的同時,也應該想想如何『先將中輟生的行為導正後,在放回校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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