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拒絕 區公所 戶口普查


普查是一種統計,

少你這戶資料,

說真的,

不會有甚麼影響。

不知道樓主在 high 什麼...

seon520 wrote:
戶口普查很重要



它影響到你的投票區要有幾位民意代表

及行政資源分配的依據等等





教育部應該要在國中小設立法治及政府行政相關的課程

法治及行政觀念這類的教育應該比小孩子會不會讀英文還重要吧


這個問題 ?

我想還是英文比較重要一般家長應該也是這麼想

沒看見街上很多英語補習班

別炮我只是說個事實


小南 4841 wrote:
我應該自悲一點大家會比較開心 ?
千錯萬錯都是 另杯 的錯


我說了
是你自己感覺良好的事情大部分的人感覺不良好
自我感覺良好≠樂觀
比較趨近於白目....
你要自卑、自悲還是自宮那是你家的事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還是別回我的話好了
很難溝通耶

小南 4841 wrote:
這個問題 ?我想還是...(恕刪)


那我正在學日文,是不是方向錯了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阿童木 wrote:
那我正在學日文,是不是方向錯了


應該是讀六法全書還有憲法

如果作姦犯科最好讀刑法

小南 4841 wrote:
應該是讀六法全書還有...(恕刪)


民法比較實際吧~~有錢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chocobothink wrote:
我說了

是你自己感覺良好的事情大部分的人感覺不良好

自我感覺良好≠樂觀

比較趨近於白目....

你要自卑、自悲還是自宮那是你家的事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還是別回我的話好了

很難溝通耶


我會改的如果戶口普查員在來 (心理已經有準備了)

一定配合還倒茶請喝酒

也談談自己的偉大抱負和內心世界
所以這邊就可以看出來有很多民智未開的台灣人.......


還以為自己這樣做很厲害,洋洋自喜....

都不知道公民也有義務.....


真是教育失敗......

s874760 wrote:
我想版主有權拒絕這類...(恕刪)


其實有法律的,
""統計法""與""統計法施行細則"",
權利與義務略舉如下:

統計法第20條:
政府辦理統計時,被調查者無論為機關、團體或個人,
均有據實詳盡報告之義務

統計法第21條:
辦理統計人員,不得利用其職權及地位,妨害被調查者之權利
-----政府不得洩漏個人私密資料

統計法施行細則第26條:
基本國勢調查之舉辦,以普查或抽樣調查方式辦理,必要時得同時兼採兩種方式辦理。
-----如現在的戶口抽查

統計法施行細則第39條:
主辦調查機關應將核定之主計機關名稱、文號及有效期間刊印於調查表之左上方。
凡調查表未刊印前項規定事項者,被調查者得拒絕接受調查。
-----若發現調查表無上述資料及表明身分,可拒絕受訪。

統計法施行細則第44條:
各機關依法舉辦之統計調查,被調查者均有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據實詳盡報告之義務,
違反者,得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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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今年也是受查戶,
只希望在不影響生活作息下,盡快填寫完調查表。
好像調查完會送受查禮物囉。
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戶口普查不能E化

E化就不能查你家有沒有幽靈人口或是窩藏雛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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