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忍了 霸凌一律送警局

請學校成立"處罰室"
由幾個老師和學生共組公聽會
我就不相信這樣會有啥太大爭議
有傷害就走法律程序 這樣老師學校都省事

沒有案底 至少也應該可以要個民事賠償吧

賠不出來 就進行假扣押吧

以後就會出現專辦這種官司

這樣罷凌就會減少了

只不過 真的小朋友打架 打輸的會不會回家就告狀說被罷凌

個人主張每年辦個霸凌盃格鬥賽
霸凌者無條件強迫參加比賽
比賽唯一規則
就是雙方一定要有一方被打趴才可歇手
最後打贏的那個
直接送國軍特戰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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