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3聯單開箱文

加藤老鵰 wrote:
刑法305講的恐嚇,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秀三聯單算”不法之手段”麼?

以合法手段恐嚇他人該怎麼辦?

比如連續劇裡常演的, 有錢的公子哥威脅窮人家的漂亮女兒
如果你不跟我交往, 我就告你爹欠錢不還, 讓他去坐牢!!

請問此題何解?
台鐵我錯了, 我承認我是奧客...
ettvyang65 wrote:
網路上的事,不要太認...(恕刪)


有爆點!!!!!!
網路上的事,看看就好
哈哈俺3@

只不過是報案三聯單而已
證明有報案而以啦
以為是判決書喔

Petruchio wrote:
俺昨天在刑事警察局 ...(恕刪)

要隨時更新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加藤老鵰 wrote:
刑法305講的恐嚇,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秀三聯單算”不法之手段”麼?...(恕刪)


為什麼我會要他記得主張 用意在於

你都說刑法305恐嚇了 為什麼他不能主張呢?

將報案三聯單貼於公開網路論壇眾人可見 企圖炫燿得意張揚
造成被告名譽受損 導致身心自由遭受到他人異樣眼光
導致被告生命身體心身恐懼

如果對方進而手持三聯單向被告口頭上威脅脅迫
如:我已經報案了喔 我有三聯單 我貼在網路上大家走著瞧
你最好現在給我道歉 你最好現在給我出來 不然你試試看
看你有能力還是我有能力 你最好住南部
我住北部讓你跑北部警察局累死你我也爽
等之類相關話語

主張不代表會成立 但是不主張什麼都沒有
上法院你不說法官不會去替你說
上法院你說了至少法官還會聽你說
至於判決當然是後續結果


martin5630 wrote:
這種都能告...那01裡面一堆可以揪團開箱了

(恕刪)



這樣也能告+開箱 


還有人說版主高EQ ???


肯定沒見過世面...






禾申言舌 wrote:

謝謝這位大大的說明,第一時間表示歉意是展現誠意跟應有的禮貌
這是國小老師就有教過的、其他的必要動作、小弟也會一併備妥、也感謝您的善意!..(恕刪)


老兄

我是指 送貨員工

所以你是指我恐嚇你????

請問我那句話 有不禮貌???

請你講清楚

你自己都自稱了

還想要告我嗎?

台灣真是個和平的好地方

這種事也能拿出來告

還有人說是高EQ?



Petruchio wrote:
老兄

我是指 送貨員工

所以你是指我恐嚇你????

請問我那句話 有不禮貌???

請你講清楚

你自己都自稱了

還想要告我嗎?

這位大大你好、你引述的兩行字、我只是回應一個善意提點的網友
並沒有提到你在質疑的部分?請問您是否看錯了?
那個小弟二字、是代替文法中"我"的禮貌性用詞.....
在回文上、是一種貶低自己地位的意思、你確定你是認真的?

我怎麼覺得我快要變成被害人、應該去找針灸隊喝杯咖啡了.....
米思特 wrote:
為什麼我會要...(恕刪)


被告
不一定就會被定罪
名譽自然無損

最後
我再給兩位當事人建議
雖然已經報案
不過還是有和解空間
大家出來吃個飯
有顧慮的話
可以招01網友一同
何樂不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