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FTJB,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採取 法律途徑

有些人看多了報章媒體講誰誰誰要公開道歉否則法院見所以有樣學樣也要他人公開道歉,樓主的案例憑那一點要對方公開道歉,要對方私下道歉還說得過去您卻要對方公開道歉,他的留言您不公佈別人也無法得知,既然公佈的是您可不是他他又未何要公開道歉的道理,想要告人好歹了解一下,要人道歉好歹了解應有的程序。

angela000217 wrote:
不好意思,他沒必要公開道歉,他只能私下道歉,他沒有在開放的地方留言其他人也不得知,今日卻是您把他給您的留言給公佈卻要對方公開道歉不認為很怪嗎?

即使是私下的糾紛沒有公開大眾
法院還是可能判出登報道歉的結果喔,而且可能一登就是好幾天
這跟過程有沒有公開沒關係

但是話說回來
為了手機品牌的爭辯而告上法院
實在沒有必要
而且檢察官和法官的工作很忙
這種小不拉雞的事情就算了
請讓司法資源給更需要的人用吧
很多人為了等待官司,每天是過得很煎熬的

要說嘴賤的話,PTT那邊更嚴重
小弟以前在PTT那邊莫名其妙被罵更難聽的話都有過
真的是莫名其妙就被罵很難聽,曾經氣到覺得罵我的人如果在我面前我一定殺了他
但還是忍下來了,選擇離開那個地方,不要跟那種人浪費時間
告他什麼?

公然污辱?
都私訊了沒公然

毀謗罪?
規定的第一句叫做"意圖散布於眾"
私訊散布的是你唷

棺材...恐嚇?
你顯見沒害怕...
我也滿好奇這樣真的可以告的起恐嚇罪嗎???

因為看到樓主 後來的回文似乎還滿正常的 看不到恐懼的感覺

不過 就像樓上的網友說的 恐不恐懼不是我們說的算 所以樓主

如果真的有告的話 不管結果如何 希望都可以po過程跟結果

出來給我們參考一下 感謝
我怎麼看都覺得這編開版的~~人(不想稱他為大,因為一點度量都沒有)...用提告來恐嚇F大???
趕快去告啦....開這編一點意義都沒有.....
現在是不是看到不爽的言論就可以告呀.....
成熟點吧.....-_-
平成快槍俠 wrote:
即使是私下的糾紛沒有公開大眾
法院還是可能判出登報道歉的結果喔,而且可能一登就是好幾天
這跟過程有沒有公開沒關係



不好意思我沒有這樣的訊息能否有連結案例讓小妹學習一下,雙方私下言語語問題他人不得知需要公開道歉。

我認為應該是沒種告,所以用個三天之內道歉的恐嚇留言嚇嚇對方,也順便給自己找台階下,這種事還是私下解決吧,不用在這邊浪費資源,這樣心智很不成熟

另外不知道為什麼只要一聽到某某迷我就覺得好反感,很幼稚,是人用手機又不是手機在奴役人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
您在私人簡訊,用語如下

我又不是三星迷? 你很成熟喔 什麼時候要進棺材

請在三天之內公開道歉
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恕刪)


好恐怖喔

Charles_Evo wrote:
對於各位支持者,建言...(恕刪)


怪了~版大不是打了這一篇不再回應,卻還是一直回應!
版大有何誠信可言??
不要浪費01的資源,還給01一個乾淨的空間。
如果你要求溫暖請到自己的FB上!
如果你要警告對方也請你用私信密給對方!
如果你的看法律常識請查Google或找律師事務所!
直接告就好了!!!最好通知蘋果!!然後上電視
Charles_Evo wrote:
FTJB兄您在私人簡...(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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