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殺傷力沒槍大」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警員面對危急時刻,開槍時機應視比例原則而定,他舉例,如果對方當時拿槍,可能就沒有爭議性,「但刀在一般觀念中,沒有槍的殺傷力大。」----------所以以後警察可能只有面對機槍、火箭炮之類的才能開槍囉!同樣拿小槍的歹徒會被說「警察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應該可以閃過子彈,所以佔了優勢」。在呆灣的警察配槍,怎麼用槍都會被說話,乾脆配個電擊槍之類的好了 -0-"在一旁說用槍不當的,往往都不是被拿刀追著砍的人 ..
blackbox wrote:「刀殺傷力沒槍大」對...(恕刪) 這段話是說以後警察身上或是車上要備齊18般武藝的器械,看歹徒當時手上拿的是那一種武器,然後挑一個差不多的來打,看!!!!清楚,這又不是在比武大賽,還要公平競爭嗎?
blood0819 wrote:只是我想問,難道員警的防身術都是學假的嗎?以前現場看員警演綀,個個都像真的一樣。想不到一遇到事情都是選擇直接開槍,個個都像俗辣一樣。那員警何必綀防身術?考員警何必要有體格標準?一有事就開槍誰不會啊 現場演練是現場演練.實戰完全不一樣.現場演練出包, 頂多回去被釘.實戰出包, 那就是打包送回去給家屬.顯然您沒被人拿刀砍過.
Tomcat21 wrote:現場演練是現場演練.實戰完全不一樣.現場演練出包, 頂多回去被釘.實戰出包, 那就是打包送回去給家屬.顯然您沒被人拿刀砍過. 那就沒必要做秀演綀,這樣跟立委有什麼不同表演什麼擒拿術,面對持刀歹徒多神勇什麼的,一遇到事情就告訴社會大眾這些都是假的,其實一點也不厲害既然一有事就直接開槍,那以後還不如改表演實彈射擊我當然沒被人拿刀砍過,我是良民耶~補充,我並沒有覺得這種情況開槍有什麼不對,只是相對以前看過的演綀,就覺得那種表演現在看來令人反感,跟立委作秀一樣。
比較扯的是昨天看新聞,家屬還說就算是襲警也不用開槍吧那警察的槍拿來作什麼用阿自己都說是襲警了~而且是拿攻擊性武器襲警還不能開槍,家屬都知道自己的親人有精神性疾病,沒有好好照顧他讓他出來擾亂鄰居,就已經很過分了沒有照料好,現在出事怪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