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絕代蝴蝶 wrote:
雖然之前不是很欣賞她,但這麼做就對了!
...(恕刪)

100分,我也很討厭這些政客,不過這樣作是對的
那些嘴炮別扯什麼標車了,一碼歸一碼好不好
這政策是對的~~ 以前舊家鄰居就會養流浪貓~~ 結果引來大量跳蚤....

愛狗貓人士這麼有愛心 就請自己圈養而不是放養...並照料好動物健康

一旦貓狗惹了什麼禍再一付不是我養的~ 這種嘴臉很噁心
不管喜不喜歡 "花媽"
凡是做對的事,就該給掌聲

流浪動物本來就不該 餵食,
如果愛謢牠就該設法安置,而不是就地餵食
人家可以說:我只是把東西放在那裡,誰知道他會跑去吃

海豚 wrote:
不管喜不喜歡 "花媽"
凡是做對的事,就該給掌聲




優先性更高的不做

柿子挑軟的吃

硬的...繼續睡?

海豚 wrote:
不管喜不喜歡 "花媽"
凡是做對的事,就該給掌聲

流浪動物本來就不該 餵食,
如果愛謢牠就該設法安置,而不是就地餵食...(恕刪)


問題是........誰來負責安置?
承認吧,養寵物只是為了取悅你們自己,滿足自己的私慾罷了...
流浪動物的產生還不是源自於你們這些養寵物的人?
愛牠就該放牠自由,而不是關在鐵籠
另外那些說要蓋收容所的還是什麼什麼的,拜託把錢掏出來
沒錢怎麼做事呢?別說用稅收去做,我可不同意拿我繳的稅去做那種
爽了自己害了別人的事
VitesseWu wrote:
問題是........誰來負責安置?



當然是那些動物保護人士阿

奧田田 wrote:
當然是那些動物保護人...(恕刪)


台灣有幾個柯賜海阿?
大家都太短視了,連花媽在夢遊時的功力都比不上。

可知花媽在夢遊中提出『禁止餵食流浪動物』是為了『打擊飆車族』嗎??

流浪動物不撲殺,不餵食,夜間自然會到處覓食,到時後飆仔撞上了,運氣好兩個就一起往生,這豈不是一石二鳥之計? 如果飆仔活下來,也是半死不活,並且到時後還可以反撲飆仔,說他們濫殺可憐的流浪動物,搞不好還可以加重罰金,順便討好保育人士。

如此一來,花媽可以繼續睡覺,不需管理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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