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就是E不服,
先是對被分配的工作內容不服,再就對A小主管的不服,
最後,對部門主管的處理完全不能接受,離職後再去向高層去投訴。
工作分配不是讓人去"挑"自己喜歡的、去"挑"軟的容易的討喜的,
ABCDE五個人應該各職所司各自發揮所長,互相補位互相備援,
怎會有BCD看不爽E被分配的工作太簡單,而,對A不滿?
就像打棒球,誰都希望天天上場,誰願意天天坐板凳嗑瓜子顧水桶?
有沒有人去瞭解E做不完的真正原因在哪裡?既然被分配的工作是簡單到靠北邊的話;
有沒有人去瞭解BCD對被分配的工作內容有沒有很滿意?
有沒有人去瞭解一個team出了一個毫無產值的老鼠屎,而又,整體進度又可以圓滿完成,其過程和原因在哪裡?
有沒有人去瞭解BCD知不知道共同目標是什麼?放任E不管E的死活對共同目標有無影響?
有沒有人去瞭解最資深的A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去管理整個team?
部門主管跳下去訪談時,A第一時間的回應是大家相處融洽、E沒有問題,
直到訪談了其他人,其他team members說出了對E的不滿,A才改口,
這個A always狀況外。
口口聲聲稱之為一個team,但,這不像一個team。
E絕對有問題,
但他突顯的問題不正就是這個team長久以來大家不敢觸碰的問題?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Locita wrote:
假如你是個部門主管,...(恕刪)
好熟悉的場景啊~
只能套句武俠電影的詞:『有人就有江湖』
好詞!好詞啊

這種事真是到處可見...
僅憑樓主一面之詞(這是事實,沒有惡意),沒辦法幫忙判定誰是誰非
以下描述2種極端的"E"的給樓主參考
先說,這2種極端的E都是個人在職場遇過不是杜撰的人物:
1.E真的是工作能力差;
使得ABCD多少要分攤E的工作量,E拖累整個Team,被排擠是剛剛好而已
ABCD都希望把E弄走,換個別的新人來稍加訓練也許就能改善
2.E其實工作能力非常強;
導致ABCD心生恐懼,尤其A有Leader地位不保之虞
ABCD本來就是個小圈圈,當然發揮小圈圈以眾擊寡的鬥爭功能,把E鬥走
(這種情況要搭配本職學能很差或怠惰的主管,ABCD才有辦法順利把E鬥走)
樓主所說的主管遇到的E到底是偏向哪一種極端呢?
我的看法,問題關鍵在於判斷E的工作能力
如果是直接人員,類似作業員這種性質比較容易判定
作業過程若無受到惡意干擾,那看單位時間的產出量就可以客觀判定了
比較難判斷的是間接人員,例如技術人員、研發人員之類
就需要主管依其對部屬工作所需技能的了解來判斷
舉個較誇張但容易了解的例子:
A看著一份中文手稿用電腦打出相同內容的電子檔,1分鐘100個字,算快吧?
而E分配到的工作是看著「英文」手稿,要打出「中文」內容來,1分鐘打不到20個字...
E這樣算慢嗎?工作能力不好嗎?
E可是要有外文翻譯能力才能辦到,而A不用喔!
這種情形如果主管不懂其間差異,單純只會看表面→1分鐘打幾個字?
那麼ABCD必定得逞,E必定含恨離開
樓主可能會說,能幹到主管哪有可能連上述情況都分不清楚?
上例如果套用到各行各業的專業技能,而非翻譯與單純打字這樣明顯的差異
說實在話,我看過不少主管被蒙在鼓裡的情況
畢竟不是從基層開始的主管真的不少;例如皇親國戚、或者靠拍馬屁、靠關係、靠派系而當上主管的更多不是嗎?
當主管不必一定要什麼都會做,也不一定要從基層上來
但對下屬的工作職能即使一開始不了解
遇到此類問題之後也要盡快想辦法了解
是要了解其工作所需技能和困難度的差異而非學會怎麼做
花不了多少時間的
否則,主管自己認為對E做了最公平、正確的處置,其實有可能恰恰相反
那E會做如此大動作發出不平之鳴也就不足為奇了
1. 如果真的是 E 需要別人兩三倍的時間才能交件, 那麼很明顯的是 E 自己技不如人.
2. 如果是 E 需要比老手多一點的時間才能交件, 那麼不能判定 E 有問題.
3. 如果是 E 和老手一樣快或是更快, 那麼必需考慮是否 A, B, C, D 有某些問題.
公司僱用員工是來解決問題, 除非 E 是高層安插下來過水鍍金的, 不然只能判定 E 不適用. 其實早點找到自己擅長的舞台, 避免浪費生命來遷就 A, B, C, D 的做事習慣, 這對於 E 來說未必是一件壞事.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就是未必所有的人都適合當推銷員, 所以 E 未必適合與 A, B, C, D 共事. 話說回頭, 主管要問清楚 A, B, C, D 一個問題:
1. 究竟是這份工作只需要 A, B, C, D 四人之力就能解決, 多加一個 E 只是畫蛇添足.
2. 還是這份工作其實需要 A, B, C, D ,F 五人之力才能解決, 是需要多加一個人, 只是這個人是 E 之外的人.
3. 萬一有婚喪喜慶, A, B, C, D 四人不會介意一個人頂兩個人的工作份量.
工商業還是遵循自然界裡 [弱肉強食] 的叢林法則, 這就像是宣佈經營不佳破產關門的戊公司, 在結束營業之後對經濟部工商局投訴其協力廠商甲, 乙, 丙, 丁公司因為戊公司的交期太長, 品質不穩 .... 而對其進行聯合排擠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