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毆司機友人 為日本知名夜店社長
http://news.msn.com.tw/news2516221.aspx

據了解肇事的日籍男子34歲友寄隆輝(Takateru Tomoyori)為日本新興夜店「VANITY LOUNGE」與「f,BAR」的社長(代表取締役),在日本共擁有四家夜店,分別位於日本東京港區的麻布十番與六本木等高級地段,是佔地241坪的大型夜店,主打女性辣妹市場,外型壯碩的他酒後氣勢凌人才造成這起衝突事件。


Takateru Tomoyori
http://www.facebook.com/tomoyori8888

http://www.facebook.com/fbar.tokyo
http://www.facebook.com/pages/Vanity-Lounge-Tokyo/109957352427278

F0129 wrote:
Makiyo毆司機友...(恕刪)


難怪喔, 在日本這種人是被社會認為"不能惹"的人種之一, 只是沒想到到了海外還是一樣敢出手


那些想幫這種夜店老闆說話的人, 你們是他的狗嗎?
F0129 wrote:
Makiyo毆司機友...(恕刪)


Allend wrote:
難怪喔, 在日本這種...(恕刪)


やくざ ?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冷茶 wrote:

4日下午,Makiyo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稿。文中表示,友寄隆輝並沒有以前腳強壓司機頭部。反控自己也被司機踢到左腿,已有驗傷證明。最後表示,「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友寄隆輝)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傷害罪告訴。」

節錄部分新聞:
而根據目擊者運將描述,林姓司機遭友寄隆輝多次踹頭,似乎不停止想致運將於死地,並踹計程車側方洩憤,而所有過程全部被目擊者運將以行車紀錄器拍下


---------------
再白目啊!
報紙寫得很清楚,有用行車記錄器拍下
還發這種白目聲明稿?
(我認為是想用錢來了事...刻意強調『和解』這一塊!)
偶實在不太清楚....
若是偶在國外打了人
就可以找個律師開個記者會後
打包快閃離境嗎?
我有辦法離開該國嗎?
若我不行,這日本人也不該出境吧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Kenny1734 wrote:
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恕刪)


交保後傳有什麼用?
我賭那個日本人很快就出境了....
檢察官不知再做什麼的..
這種應該先羈押..
等他跟受害人和解再放出來

日本人:台灣一個鳥屎大的地方
以後不來就是了...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從幾年前"疑似"吸毒烙跑避風頭就覺得
這廝女子....只有搖頭...
再出這事真不意外....

遺憾台灣法律只敢動弱勢的一群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冷茶 wrote:
4日下午,Makiyo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稿。文中表示,友寄隆輝並沒有以前腳強壓司機頭部。反控自己也被司機踢到左腿,已有驗傷證明。最後表示,「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友寄隆輝)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傷害罪告訴。」
...(恕刪)


以上這段聲明稿到底是三小???

就算別人真的有不小心/刻意踢到妳的腿,就該被痛毆到重傷送進加護病房??
更扯的是,施暴者究然還有臉想對受害者提出傷害罪告訴!! 這根本就是沒天理
和沒王法了,這種聲明稿,真的是要昧著良心才說的出來,我呸!!! OOXX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fdfdftr74 wrote:
整天上電視說什麼夜店...(恕刪)


。。。。那個,我覺得這已經有點離題了,你還是改下內容吧,若不改是否可以不要引我言?謝謝

fdfdftr74 wrote:
...台灣人都沒說什麼了 還一直誇說懷念被日本人統治...

那是部份日據時代既得利益者的發言,某些商人與政客與日本有密切的利益交流,才發如此無恥之言,部份人不當言行並不能代表所有台灣人,請勿在此發表挑釁種族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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