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唬爛至尊 wrote:
其實提告很簡單,只要...(恕刪)


您說的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mark0826 wrote:
NONONO,您太小...(恕刪)


講白點 就是要罵到那個人變白癡(事實才會跟案情相符)
沒有就不構成損害
大概是這樣吧

2012-05-23 11:54 by 唬爛至尊

至尊
這個方面可以透過網路暱稱去查發文IP
透過警方跟官方協調 請官方交出資料
只要IP不是在國外
因該都是可以查的出來發送位置
我朋友在LOL被人XO娘
也是透過警方跟GGC調閱資料
找到當事者的

這樣就對了 wrote:
獼猴哥你也是01正義人士

...(恕刪)

正義人士一跨過線就變成正義魔人了
所以我要趕緊撇清

其實我是很不正經的人士啊!!!
只是爹娘教育的好,尚且知道對錯是非,知道拿捏嘴砲的分寸


這樣就對了 wrote:
獼上次謝謝你的建議我有找到門診摟 有在預定時間看醫生了 感恩~

...(恕刪)

恭喜你先.其餘的就要靠耐心與時間去解決了!
祝福你囉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
正義人士一跨過線就變...(恕刪)


不會啦 應該沒誇張到這個地步

不過還是謝謝你 ~
黑色小老虎 wrote:
如果你有錢有閑有第二住所的話 我支持你提告
如果你這三樣都沒有 我覺得你還是放棄好了= =
第一你要花10幾萬的律師費 如果告成功 對方也只是兩萬塊罰鍰
第二又不是幾百萬的大事情 你要花時間跟一個說話沒水準的耗似乎不大值得
第三提告之後 就是原告被告大家都知道對方底細 如果對方是黑道 你沒有第二住所 變成你出入要很小心不要被堵到

雖然原告有這些困難
但是網路上"指著對方鼻子"罵的人也不要心存僥倖
因為有錢有閑有第二住所的人不是沒有 就是懶得計較
而且說話言之無物 左一句白痴右一句廢物
在那邊三姑六婆自我得意 對方有沒有生氣不知道
可是這種沒教養的表現 倒是讓大家看得一清二楚
網路看不到人所以都是帥哥美女
但是這種沒教養的表現 說是很帥很美就.....
有必要現實生活已經不大如意了 還要來網路上丟臉嗎= =

我補充一下 白痴這兩個字
如果是事實 那叫汙辱 如果不是事實 那叫毀謗
但是是不是"公然"?這個比較灰色空間
如果大家都沒有清楚地知道污辱毀謗到誰這也不算
可是01都是手機認證過的會員 你衝著對方回文
或者整版看下來大家都很清楚地知道你在針對某個會員(人)
那就很明顯了 所以如果要提告公然污辱毀謗 證據要收集完整
這樣律師費也可以少花一點
還有原告要出庭的話 幹麻請律師呀= =
開庭完被押出去是不可能 主要是會去堵住所 所以有第二住所就不怕了 我是有想過要買一個工業區的爛房子來專門告人的
那在工業區旁邊 說不定會遇上爆炸 要堵就去堵吧!

henryblue wrote:
這點你放心~就算我不...(恕刪)

這點你放心~就算我不懂。我還是可以請教法律扶助基金會的
免費諮詢律師,順便藉此機會多多學習,多方面了解流程。
========================================================
下文節錄自法扶會的網頁. 請問一下,你自己覺得你這件事屬於法扶會
所所定義需要免費法律服務的對像嗎 ?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之援助,以維護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sestolk wrote:
把提告比喻成跳樓?
所以提告是會死哦? 提告是人家的合法權利, 拿來比成跳樓這樣的不當行為, 這樣到底誰是小白啊?奇怪吔你....


誠心發問,小白的意思是?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快告! 100%支持。但是如果是裝模作樣愛告不告那就不支持了 ....

henryblue wrote:
建議你先學會看中文再...(恕刪)


中文我看得懂,謝謝您的關心!
Jackson_H wrote:
這點你放心~就...(恕刪)


感謝你的指正~~我會在多方面了解。
若1~2審不需要法律諮詢,我想一個人不需要律師
應該也可以輕鬆就打贏官司。
只是需要再查詢關於撰寫狀紙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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