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這樣好了~
乾脆取消連續處方籤,以後通通只能掛一次號拿一次藥,如何?

我奶奶也持有長期處方籤,目前遺失就是重新掛號再由醫師開新單,
復健用的單據(可做六次復健)也是遺失不補發,要掛號看醫生發新單,無法重印
若板主覺得勞民傷財,可向健保局提議修法,但在法規變更前,還請掛號看診領新單,別為難現場基層人員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你說的不是我的狀況

我拿到的連續處方箋有兩張

每張在有效期限內, 可以直接去領藥。

在我看來, 補發真的沒什麼了不起,

我想知道困難在哪裡?

照你說的情況, 那也真是好笑。也許只有一次就必須回診了, 難道叫病人光領藥就好。


咦 我不是說了 "假設可以領三次"......?
恩 其實我家也有兩份處方籤 通常都是我去領藥
一張是可以領三次的 另一張是可以領兩次的 我想我應該知道他們長甚麼樣子...

補發是要耗時費力的 當然不是你想補發就可以補發
事實上 這個體制就是沒有存在著"補發"
就連收據都沒可以給你補發
要是你要報帳的收據不見了 你只能重新申請(我記得這個也要收費)

對你而言 你只是一個病人 對醫院而言 他們每天有上萬的病人
每一個都跑來書要補發 他們是還要不要做事阿?
如果今天 看的到記錄的就可以印給你 章還可以自己蓋 這不會天下大亂嘛?

事實上醫囑就是醫生才可以開 護士拿來印 也是醫生授權的 所有承辦經辦都要蓋章的
他們拿單子的時候 不是只有你要留單子 他們的病例本上都還要貼上醫生開的醫囑
你一個補單 他們要重開系統 重新簽署 重新連線 重新給櫃台批 這些都不用工本費嘛?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這不就是我一直在問的嗎?
抽血單也是醫生開的, 怎麼抽血櫃台看到健保卡核對本人就可以補印呢?

只是補發一張藥單, 以便拿去給樓下藥局領藥, 再把單子還病人,

為什麼一定要醫生才能補單呢?

付了錢給醫生補單, 就能確保不會重覆領藥?

確定嗎?(恕刪)




抽血櫃台能補印的話這我不曉得~~

不過我們醫院好像不行

但是處方簽(補)開立,一定要由醫生

不要問為什麼

這是健保局規定

所以你要找的單位是健保局,

謝謝指教
建議去上東森的關鍵時刻那個節目

讓寶傑還有西屏一起幫妳找回公平正義!!
開藥這種事就是需要醫生的專業,
就算是一樣的藥,也是要由醫生來判斷,
除了醫生以外,別的行政人員敢印一樣的處方簽給你嗎?

出了問題,誰要負責???

藥單遺失:不能補發,規定不夠方便。



搞遺失之後

應該檢討遺失該負責是自己,自己不小心、

檢討規定,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東西遺失:責怪規定、發文取暖,彌補損失。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到醫院看病, 付了門...(恕刪)

難得小沙沙為民喉舌

小弟挺你
這個規定不合理

都付錢了
弄丟單據還要再付一次...真的不合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誰知道你有沒有亂拿藥阿,處方籤搞不好被你拿去外面藥局領過一次藥物,又想回醫院誆說我沒帶,你就印給我就好。重點就是你沒帶處方籤,不是電腦印一印就好,不然你叫醫院印一百張給你去一百間藥局領藥嗎?


我知道你可能不是我講的這種人,但是真的有這種人,所以處方籤才不能亂印,懂嗎!?

bibbydj wrote:
誰知道你有沒有亂拿藥阿,處方籤搞不好被你拿去外面藥局領過一次藥物,又想回醫院誆說我沒帶,你就印給我就好。


所以再付一次錢給醫院, 就能證明我沒有在外面藥局領過藥?




自費收四百多元裡,藥費只有佔60元吔。

真的以為藥很貴嗎?

bibbydj wrote:
誰知道你有沒有亂拿藥...(恕刪)

我有甲亢.所以有拿慢性處方籤

拿藥要插健保卡
所以應該會連線 要重覆領藥應該有困難~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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