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悟 wrote:拜託你搞清楚承辦人員...(恕刪) 拜託你搞清楚他是有繳費期限的好嗎?看文看完全,好嗎?不然你的意思是,銀行跟你約定信用卡是25日以前交,所以你的繳款期限是24日?還是20?乾脆1號好了,好不好?
chtoyy wrote:樓主的意思已經表達很...(恕刪) 這不是應該是很習慣的常態嗎XD有些人純粹是酸,純粹愛戰。有些人則是自己本身是公務員,管你對錯先反你再說。我已經很習慣了XD所以有時候我也會選擇性看文,理性討論的我們就繼續,純粹無理酸人的就跳過...他們有他們發言的權利呀~是吧~而且有時候你仔細看會發現...很多人都斷章取義甚至文不對題。這不是只有01的常態,每個討論區都一樣的,習慣就好~
王小幻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恕刪) 之前為了辦戶籍類的雜事,去戶政事務所詢問詳情,結果官大大東牽西扯,完全的不熟他主管的事務,跟他爭論了一下(當然我事前有作功課,但為了確保文字與實務有無落差)....,火了,回家直接MAIL內政部問,把回覆所得信件(明明很簡單很直接很容易辦)列印出來拿去給那位官大大看,他才承認自己的錯誤....幹什麼吃的?高薪像領假的一樣,平民查清楚法條就比官大大還清楚....。而且,很多新出的事務,地方上的公務人員根本像沒被通知到一樣,像家裡沒電視,從來沒看電視一樣,一定要有人當領頭鳥捅了,他們才會被動的去查詢搞清楚自己負責的事務,不然很多都照舊的舊法辦,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所以我才說不要電話催繳啊忘記繳、晚繳、沒錢繳的等案發就好了....(恕刪) 催繳這種機制應該是由上而下的指令並非該公務員十分好心,如果那不是他份內該做的事情,而他卻自動自發好心打電話,打死我我都不相信,這就好比餐廳要求員工收帳的時候仔細核對金額結果員工發現有位客人,給錢的金額不足,開始催促。結果才發現客人已經早就補給了[啊哈哈哈,是我忘記啦]大概就是這種情形。
我就事論事第一位先生沒有錯他查不到入帳只能一直打過來這是他工作規定第二位小姐有點傻大姐個性或許有刺到你的地雷但我認為沒到不禮貌地步.....................................建議雙方能多替對方想想你下次接到電話就先說個 對不起 因為經濟因訴我只能在月底繳不好意思 您現在查 可能還沒入帳 可以明天再打來嗎如果對方口氣還是很差 那在申訴吧.........................................我也有申訴過 下午一點半聞到酒氣回家用市長信箱 快一週後才說查無實證看來這個約聘的後面有山呀
BBOBB wrote:我就事論事第一位先生...(恕刪) 不對。我有告訴第一位先生,幾月幾日幾點去繳的費用,我不相信郵局查不到,應該是他自己去跟郵局查。資訊都提供給他了,他還只是守在電腦前等入帳不去查,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假設你去吃飯,付了錢回來拿東西出去被另外一個人擋住,說沒付錢。你說付了,付給B,他不去找B卻只會一直對你說「你沒付你沒付你沒付你沒付你沒付」,然後態度很差,就是一副你沒付錢還想出門的臉,你不會跟他吵?第二位小姐錯的更離譜,他一定有所謂的入帳日!每一個轉帳、支票兌現都有一定的工作天數,今天她就是錯在「忘了」,既然是「忘了」,就該「道歉」,這不對嗎??既然51勞動放假,所有轉帳都會延遲一天入帳,這個難道是我要去提醒他的嗎?那他要不要付我薪水?因為他是公務員,因為我們今天是去繳溢領的錢,所以就是他對我錯?這種論調很奇妙捏~~我不能接受~~破費阿 wrote:催繳這種機制應該是...(恕刪) 從一開始的嚴先生到現在的張小姐都不是「好心」...如果你是「好心」,那態度有需要用討債公司的語氣打電話來嗎= =而且兩次都是他們自己的行政疏失,並非我們延遲繳款...嚴先生也就算了,那是郵局入帳問題,只是在於為什麼是來跟我查不是去跟郵局查,我都把劃撥時間告訴他了,他還在死咬我沒交不放。但這一次就很誇張了!自己忘了入帳時間延遲一天,催繳也就算了,但那根本就是另類的討債公司語氣啊!更扯的是還說叫我們乾脆把五月份的也交了算了。這種態度真不是一個「上班族」該有的表現哪!我們可以跟客戶說:「我沒收到這期貨款,你乾脆連下期一起給我好了,省得麻煩!」是可以這樣嗎 = =
下次萬一真的忘記的話我想應該會直接依據條文視同全部到期直接移送行政執行處有時候一件小事如果能彼此互相體諒一下的話也沒什麼大不了今天這樣就一直投訴一直咬著小辮子不放這麼嚴格標準看待所有事情,那以後自己就千萬別犯錯不然就依照當初定的條件,一期未繳視同全部到期就別說勞保局小事都不給通融~
chesslue wrote:下次萬一真的忘記的話...(恕刪) 我們未繳就視同全部到期,就算我今天不申訴,他也不會放過我,因為這是條文規定,跟公務員本身無關!但是公務員自己行政疏失,那就是公務員問題了。對你們來說真的只是小事,因為事情沒有發生在你身上。我上一次就是氣憤的掛下電話,沒有申訴,才會有今天張小姐再次發生一樣的事情。我再不申訴,那要等幾次我才要申訴?五次?十次?還是每次都應該摸摸鼻子跟著哈哈笑完掛電話?而且就算我們今天不申訴,每次都卑躬屈膝哈哈笑完掛電話,我跟你保證哪期我們真的忘了,那一定會來要求一次繳清。你真的以為這些公務員會因為你態度好就對你網開一面?別鬧了,這裡是台灣耶!!
王小幻 wrote:所以說,公務員錯在哪?或許你們認為,他善盡義務沒有錯。但換個角度,對方如果不是公務員而是某電信某銀行的人,禮拜一打來說你沒繳費,你說你禮拜五繳了, 銀行,電信公司都是服務業,得罪了客戶這個顧客就跑掉了,所以不管客戶多無理,都會忍氣吞聲,非常有禮貌。政府機關不是服務業,好心提醒人,反被人申訴,算這公務員倒沒~~~ 對了,他可以不用好心一直確認你有沒有入帳,反正逾期就叫你全繳就好了~~~~~~ 何必顧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