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張通知單 是有關於下載影片 著作權,妨礙電腦使用(犯罪嫌疑人)


伶娘玩祖瑪 wrote:
什麼叫訴訟你知不知道...(恕刪)


那應該是民事訴訟吧
但民事誰都可以告阿
告不告的成那又是一回事了
因為提告的人要舉證不是嗎?

還有電信公司洩漏IP跟搜索票一樣
應該都是需要法官的同意吧
警察和檢察官有那麼大的權力嗎?
就算檢察官申請搜索票也要向法官呈上一定的證據吧
說法官像橡皮圖章有點藐視人

TATAMAMA wrote:
還有電信公司洩漏IP跟搜索票一樣...(恕刪)

那電信公司洩漏IP有責任嗎?

sugerpinny wrote:
搜索"票"什麼搜索狀...(恕刪)


你說的不對,警察有確切證據更不用申請搜索票去你家搜索! 證據充足了幹麻多此一舉呢? 你說對吧~

反而是因為證據力不足,才需要申請搜索票去你家搜索找證據~ 而且有條法叫做比例原則~

即然證據力充足了,就不必要申請搜索票去搜索,畢竟搜索也是侵犯人權的,雖然是合法的無誤,但非必要也不

需要為之,通知書是法定程序,你到不到案是你的權利,但是不到案的話,警察可向檢察官申請拘票,直接到你

家,將你上手拷拘提到案偵訊,檢察官也可對你發布通緝!! 所以接到通知書,要不要去 應該很清楚了~



940nw wrote:
沒有抓到證據
光憑ip是沒用的
還聽不懂嗎?
警察只是循ip抓人
問題是同一個ip可能有多人用
像我們這邊的咖啡館
它的wifi就沒有密碼
如果有人申請帳號到網路上亂罵人
那咖啡館的老闆不就要被抓去關
動點腦子好嗎?
你們是錢太多
準備要交給那個業者是不是?
記住了
沒有到你家去查扣任何東西
你都可以不認帳
況且警察要去你家
光要進那個大門
如果你不允許
警察是連進門都不行的
不要收到一張單子就自己嚇自己
那張單子充其量只能說:警察懷疑你如何如何
但要法官說了才算
你只要說沒有就可以了
除非你自己認罪
那就怪不了誰!!
那些叫你認罪的話別亂聽!!

你有看到單子上大大的寫著"犯罪嫌疑人"
就是沒辦法確認你犯案
然後你自己傻傻的去警察局說:對啦!是我幹的!

警察爽歪了
業績又添一筆
業者爽歪了
好幾萬又入帳

講那麼多
如果還要傻傻的說:是我幹的
那就先準備點現金吧!


就這版大分析的一清二楚

t1388 wrote:
就這版大分析的一清二...(恕刪)


你聽這個人的就沒糟了!!! 他講的東西隨便GOOGLE一下就知道完全站不住腳~

secretcurt wrote:
我家的確也是沒設密碼..警察北北說 抓不到人就抓網路申請者

因為已經被當犯罪工具 要負責任的唷.(恕刪)


警察杯杯不擇手段要業績嗎!?
這話術..
伶娘玩祖瑪 wrote:
你說的不對,警察有確...(恕刪)


你可以不要搞笑可以嗎?你有看懂別人文章嗎?

逕行搜索只有"檢察官"能作,一般警察是沒有此項權利 (自行參閱刑訴131條)

你一直扯警察幹嘛?

有足夠證據才可以向"法官"聲請搜索票 (參閱128條)

附帶搜索是用在逮捕、拘提、羈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才搜索身體、隨

身攜帶物品、所使用交通工具、立即可觸及之處所。不包括家裡電腦

樓主是被傳喚,不是被逮捕、拘提、羈押的。

警察無搜索票本來就無權利進入民宅搜索

只有---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 能為逕行搜索


麻煩法條翻仔細一點


伶娘玩祖瑪 wrote:
不懂別裝懂!!!自以為是!!!...(恕刪)


這一句我還你


上傳的圖片會在這裡顯示

上傳的圖片會在這裡顯示

iamdarlong0315 wrote:
警察杯杯不擇手段要業...(恕刪)


這和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是一樣的道理! 雖然你完全不知道對方拿你的帳戶是要做什麼的!

但是一樣還是會被判刑,理由就是提供犯罪工具!!!

例:找工作時老闆說要提供帳戶做薪資轉帳使用!
brina999 wrote:
哈哈...原來大大你...(恕刪)

我也填黑名單了,好像在看全大寫加一堆驚嘆號的英文讓人很煩,
一整個警總時代的語氣。

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什麼的在台灣會判那麼重,不就得罪美國阿爸的金主,
俗話說「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
http://www.xiachao.org.tw/?act=page&repno=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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