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wt1980 wrote:
你覺得松指部的發文 ...(恕刪)
這只文是指 軍、民航共用機場,裡頭沒提到 『純軍用機場』
上頭這只文來自 民航局 民航局管不到軍用機場設施
第 1 條
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 (含水域) ,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國防部在要塞堡壘法91年修訂時有增加 軍用機場為[要塞]
下圖 來自國防部公告

一處有軍機起降不是機場的機場『空軍官校』 但軍方也稱為 岡山機場
另一處不是機場的機場,花蓮佳山 有軍機起降 所以為什麼很多人會在,花蓮家樂福拍照被驅趕
軍港、軍用飛機場 不就是 直接在第一條 等同 『要塞堡壘』
且 軍用飛機場 不是只有空軍有
海軍、陸軍也有『軍用飛機場』
andy9999 wrote:
這只文是指 軍、民航...(恕刪)
總結一下
1.
第一條
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 (含水域) ,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他只寫稱為 並不是列為
只能解釋軍用機場只是單純歸類為 要塞堡壘 沒別的意思啊~大家都先入為主把字面上的定義
凡是軍用機場就立刻訂定為公告列管的 要塞 堡壘
第18條 適用本法之要塞、堡壘,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
當然已公告為準阿
國防部公告之要塞保壘地帶 (就是沒有機場)
1.澎湖縣:拱北山。
2.花蓮市:美崙山。
3.台東市:猴子山。
4.基隆市:內木山。
5.新北市:雷公山。
6.新竹縣:坑子口山。
7.台北市:台北大直。
8.高雄市:大崗山、萬壽山、左營軍港。
9.金門縣:太武山、龍蟠山、大膽、二膽、復興嶼、猛虎嶼、獅嶼、東碇島、后嶼、草嶼、北碇、烏坵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