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很想請問法務部長施茂林, 這樣的意思是說依現行政策, 期滿出獄, 政府的責任&義務沒有強制性, 到時是國民大家"全部"自負承擔!? 而讓他早四年出來是為了"往後都有"強制性可管, 所以兩相考量下, 讓國民提早四年"部分"承擔, 反而比較好!?
可是真正應該是, 讓更生教育更有強制性, 進而, 不必假釋非要刑期服滿才能出獄, 讓刑期服滿出獄後也能和像現在假釋後的管理一樣嚴格, 這樣才對吧!!!
說難聽點, 相信可能有很多人想, 就算政府&司法對於現狀沒有任何改變作為, 那也甘願他期滿才能出獄, 到時國民大家"全部"自負承擔, 也不要他"早四年"出來!!!

我愛泰迪熊 wrote:說的太好太棒了!!!!!
與其請女仕小心特定某個人
還不如請男仕們多自省
會有這麼多性侵案件
還有更多根本不見光的黑案
還不是大部分根源於男性對性的錯繆價值觀
日本電車癡漢只是個案
還是逐漸變成一種族群?
在台灣咧?
捷運或公車的性騷擾案件是在減少還是增加?
與其注意這種極端個案的處理方式
還不如注意整體社會趨勢的變化
男性同胞如果沒有自覺
我們都是造成這些極端個案的幕後推手之一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