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isan wrote:
但是大陸的恐龍法官顯然沒有聽進去,退庭後還被還押看守所擇日再宣判。不過我沒有被洗腦,沒有被看守所改變我的人各甚至價值觀,今天我仍然相信我做的事是沒有錯的
..(恕刪)


如果你相信自己沒錯,你就繼續帶"玩具槍"進大陸吧!

jinlin wrote:
在台灣人權很高,離開國門就要小心一點了.
真的要謹慎不要觸犯法律...(恕刪)


台灣不是人權很高,而是社會民粹、人民理盲、媒體偏頗、政府沒有魄力、國家沒有法治。
Kanyil wrote:
台灣不是人權很高,...(恕刪)


你說的這些.....不就是人權太高的後遣症嗎?

不過法律真的是兩面刃啦,端看你是不是受害者,被警方拘押,你敢弄傷我,立刻告!什麼要夜間偵訊?果斷拒絕,這是我的權利,48小時檢方還無法提供犯罪事証,立刻放人,多一秒都不行!預防性拘押也有時間限制.如果你的親人突然有一天被警方帶走了,而且他只是個普通老百姓,他也許是無辜的,你希望台灣人權高不高?
大家都希望壞人能够得到懲罰,好大快人心.但法律能够保障好人的權利,同時也會保障壞人的權利.
台灣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確實保障了大部份的善良人,也很遺憾讓壞人得到了保障

iantsai74 wrote:
還有就是Mclaren MP4是2011年中間才量產,LP700也是2011年下半年開始發售,G63是2012年6月才開始賣。你朋友不見得每次都能買到第一批吧?如果2012年你朋友才十五六歲,那麼你這位朋友現在幾歲了?...(恕刪)


你太早把答案告訴他了

應該先問他是在哪年看到的?或是朋友今年貴庚

jinlin wrote:
你說的這些.....不就是人權太高的後遣症嗎?

不過法律真的是兩面刃啦,端看你是不是受害者,被警方拘押,你敢弄傷我,立刻告!什麼夜間偵訊?果斷拒絕,這是我的權利,48小時檢方還無法提供犯罪事証,立刻放人,多一秒都不行!預防性拘押也有時間限制.如果你的親人突然有一天被警方帶走了,而且他只是個普通老百姓,他也許是無辜的,你希望台灣人權高不高?

大家都希望壞人能够得到懲罰,好大快人心.但法律能够保障好人的權利,同時也會保障壞人的權利.
台灣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確實保障了大部份的善良人,也很遺憾讓壞人得到了保障.......(恕刪)


其實不是。

拒絕夜間偵訊、48小時放人、預防性拘留等的確和人權有關。這些沒什麼不好的,但不能說全世界一定要向台灣看齊。

但公權力不彰,則是政府太弱、警察不團結造成的。看看美國的警察公會對於警察執法的保障。

媒體素質差,和人權無關,但和我們這些社會大眾和消費者自己素質不高有關。
我很好奇,
你一直覺得自己是無辜的,網友與你不同的論點你也一直反駁。
是要幹嘛?

是期望有與你志同道合的網友,帶著你的改造槍,去反攻大陸?
還是習近平上01看到後,替你平反??

ggfun wrote:
我朋友在青島的父母是...(恕刪)

搜出了120克奶粉吧,120克海洛因这辈子别想出来了,企业老板很了不起吗
anthisan wrote:
https://ww...(恕刪)

說真的,沒靠你反攻大陸真的可惜了。大陸是法治國家,不是民粹國家。你工作再繼續幹下去。應該出不來了吧
更新了第二集
湯姆哥哥 wrote:
如果你相信自己沒錯...(恕刪)
很多人好話也說盡了,

他國Who care台灣如何如何?
你的行為在該國是犯法的,就是抓,如此簡單.

我發現不少台灣人會有這種,在台灣如何如何,
為何去他國就不能如何如何,跟台灣都不一樣,爛死了
彷彿世界應該繞著台灣轉的觀念
都該順從台灣人的習慣,行為模式
都該跟台灣一樣的做法才是OK的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律程序,文化習俗.
不管你再怎麼不屑該國法律程序,執法程序.
你認同也好,不認同也好,改變不了什麼,
你能做的就是不要讓自己惹上麻煩,儘可能避開風險,保護自己.
你要去,就乖乖遵守不就好了?
尤其這種常識爭議性的東西,自己沒有先搞清楚規定.


說看過獄警受刑人實驗,剛好我也看過,
那有無看過 異嫏歷劫系列? 美國COPS影集?
機場安檢記錄片系列?

每個嫌疑犯現行犯都說自己是無辜的,自己不知情,
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不知道這犯法,只是幫人帶了行李,
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令人嘆為觀止,警察海關會理你? 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
在你身上搜出毒品 槍械等違禁物品,你就GG了,
只要在當地是違法物品,你說再多都沒用
就是現行犯帶走.

而你這還不是被利用被出賣,是自己帶的.

然後還試圖想跟中共講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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