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以刑法第三四四條來作為防火牆收取10%,換算成年息後已逾民法205條規定之最高約定利率年息 20%民法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假設借據上有註明利息約定,超過法定利率,縱未有實質利息收入,未遂犯仍構成犯罪要件。因此那張借據對你是相當不利。但法官也會根據情節,等諸多因素考量下做出判決重利罪多半難以成立。建議儘速收集對自身有利反證。
這位擺明就是台灣的詐騙集團首腦吧/ \用化妝來欺騙自己台灣同胞\ /她無名相簿還有一個"我要買的東西"就感覺到處和網友借錢來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吧樓主我想問你借多少錢幫這位小女子...若小錢可以拍拍屁股.當作吃次悶虧吧!若金額真的很大筆.就去告她吧個人感覺應該不只有樓主一個人做潘仔(台語)一定還有很多受害者吧祝樓主好運~~~不要在有下次囉.不要隨便借錢給網友.真的很笨.若我今天有郭台銘的資產.我要幫助也幫助比她好一百倍的女孩子吧.這種一看就是X@$%!&...唉 不知怎麼形容
自小到大....老媽就跟我說過了..當你決定要借別人錢的時候...就要以"這筆錢回不來的心態"...去思考....所以大大...節哀吧....除非......叫他用身體還.....不然應該是沒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