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理性為上, 先用情緒思考不是好事,L vs 月, 誰才是正義, 在下期待結果正...(恕刪) 連"死亡筆記簿"都知道..那您肯定不是那麼老梗,先恭喜您!先用情緒思考不是好事<---100%正確思考人的事情不考慮人的情緒<---??? % 正確 (請於???處填入答案)理性-->理+性-->性-->心+生=> 性由心生--->欲理人之事 豈能不理心?
阿 被點名了為什麼沒有PM給樓主,一方面我認為我要講的東西光明坦蕩我也不會攻擊任何一個人所以我選擇公開讓大家公審另外,我也不認為我的想法絕對無誤公開出來,也希望我有錯誤的想法,能得到期他網友的指教第三,我覺得一些觀念,像是保護小女孩的隱私權之類的可能其他網友也會想要一起參與討論討論區就是讓大家在不失去控制的狀況下互相討論如果大家都私下PM,我想那樣對討論區的發展應該不是好事最後,會不會筆戰我私以為文章的寫法會比方式來的重要儘量避免挑釁,論之有道,言之有物再加上一點典雅量我想儘管想法不同,在參與討論的同時,彼此都能獲益不是嗎?共勉之
stranger0429 wrote:我私以為文章的寫法會比方式來的重要...(恕刪) 是不是...我就說這句話有道理不是嗎?真心要幫樓主有它的寫法...要秀要放xxx也有他的寫法ps:抱歉點名...大家可以稍息!
bryanvvvvvv wrote:連"死亡筆記簿"都知...(恕刪) 既然事件&評論樓主行為是分開單獨的兩件事, 那在下認為S大寫法100%沒問題, 不過既然當事人出來說明了, 那也不用在下有反應了, 至於???%, 相信您我&S大, 三人的答案都會是一樣的 P.S : 那個班長, 叫部隊...原地坐下
liankai wrote:今日小弟和我家女王也...(恕刪) 因為今天照相機龍頭canon在那邊辦活動的關係吧,不過仔細看專程跑去看活動的只有小弟跟友人而已,後來跑去信義區的樂天臨時遊樂園玩時,要換贈品時掛在身上的相機不小心打到前面的小妹妹,小弟一直跟小妹妹道歉,小妹妹真的滿懂事的一直說沒關係,最後小弟拿出剛才拿到的糖果給他,旁邊的工作人員看到都快笑出來了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在下認為S大寫法10...(恕刪) S大好像比較理性,但是這樣就沒能幫到堆樓....我以為???=0 難道..超人機メタルダ大大您也真是這樣想嗎?那往後在下的建議就不PM給你們...直接這樣回文不生氣囉? 報樓主個小道消息...環保局為鼓勵民眾檢舉,將檢舉獎勵金提高至50%以內,即罰款的一半,就是檢舉獎金!罰款1200元至6000元,愈難舉證罰愈多!如何拍照攝影檢舉,請打電話1999,環保局告訴您!全國免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
趴趴吳 wrote:大聲的說"哀呀~有人...(恕刪) 說一個跟這件事無關的例子我去買麵包,看到一個應該還是幼稚園的小朋友到處摸架上沒包裝的麵包,我笑笑的跟她說:美眉,麵包不可以這樣摸喔,結果˙˙˙˙˙˙˙˙˙˙˙˙˙她當場哭給我看,而她在結帳的老爸趕緊過來抱起她,一副怪罪我幹麻嚇他女兒的表情
O型的母獅 wrote:說一個跟這件事無關的...(恕刪) 我也有類私經驗...今年3月某天碰到2個孩子在某醫院2F迴廊奔跑,小弟天性雞婆出面制止,沒注意到當時父母親正在現場跟朋友聊天,聽到孩子行為被制止,臉色有點變綠,小弟不好意思的對家長微笑點個頭示意,他們視若無睹,轉頭叫孩子去候診椅上坐好,那兩個孩子跑過去端詳了一下,開始爬站到椅子上面一張一張的跳...,家長則是繼續自顧自的交談著...當下真想過去問她們是否願意移駕到樓下聊天?因為我感覺急診室與創傷部會比較近些...
樓主的精神值得加許 但是方法可議不管你有沒有涉及任何攻擊 或是侵犯隱私的行為你這樣的做法不但無法使當事人受到嚇阻 而又可能招來麻煩當面斥責是最好的方式,你也可以用很酸的口吻讓人無地自容如果樓主真想要舉證不法建議去路上兜兜圈拍下車輛駕駛亂彈菸蒂 或是亂丟垃圾 (以台灣來說其實不難拍到)影片為佳況且有拍攝到車牌車型舉證都較為容易 嚇阻功效也大 也有一定的獎金可拿(但是要等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