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有匯出~謝謝大家意見及關心~

這世道甚麼怪事都有...
要是我打死不匯,甚至可以提出看是婚事延期?還是就取消算了?
搞甚麼啊...其心可議...好像吃定樓主非娶不可了?

不然樓主乾脆反將女方一軍,提出婚前協議啊!
就說:
本來想說夫妻財產共有,既然準岳母您有疑慮,間接提醒了我也要考慮自己、以防萬一...
畢竟大環境不好,錢實在不好賺,自己也怕沒個經濟後盾當依靠內心會不夠踏實...
所以呢,我想還是夫妻財產分開制好了,彼此不圖對方甚麼,不知您意下如何?
由板主提出這個問題,就大概可以猜出,男女雙方的相處上面,好像是女方比較強勢。這個問題如何處理,端看男方的態度如何而已。有時候男方會不斷的退讓,其實說真的,好像男方看起來比較喜歡女方,女方好像態度比較高。

如果女方真心愛男方的話疼惜男方的話,開出這樣的條件的機會可能不是很高的唷。當然也有可能會有例外,不過機率可能有點低。

以前曾經與一位女友論及婚嫁,雖然已經訂了婚,照了婚紗,只是還沒娶過門前,就不斷的開條件,要求小弟全盤接受,但是到了喜宴前三天,小弟想清楚了,就一張一張去把發出去的喜帖收回來。結婚喜宴那一天,就只有女方獨自唱獨腳戲。



最後證明我的決定是正確的唷!
這位施主~
前方無路可行阿. 請回頭是岸啊~
我真的覺得這對母女有勇氣提出這樣的要求的.
她們還真的是吃你夠夠阿~ (無意冒范!)
總知請版大想清楚. 千萬別做傻事. 安全感絕對不會因為你把錢匯過去就會有的!
千萬不要衝動阿....
看完六頁回覆,
贊成票3,不過反諷的意味比較大。
反對票78+1(在下這票)
樓主發文及回覆不計。

女方想測試?那也有個程度好嗎?
戶頭給女方管?太早了啦!變成老婆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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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j&K wrote:
*她們人是正派~沒有覺得說~一付想騙人~
lovej&K wrote:
也不知道該怎麼去拒絕~
lovej&K wrote:
存摺是放在女友那邊~印章也是

以上是樓主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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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 fan wrote:
我想版主應該是比較想知道如何委宛的讓自己全身而退吧?

推k大這句啦!

鄉民提供的建議:
1.聯名帳戶
2.開立遠期支票
3.拿自己父母出來擋;切莫單刀赴會
4.錢已經花光
第二點建議只能爭取時間,再找機會脫身。
第四點建議與存摺、印章已在女方手上的事實衝突。
其他兩點都是可以用來立刻的脫身好招。
5.再給樓主一個建議:趕快去申報遺失存摺與印章,重新辦一個。
搞不好樓主的錢已經被花光了,現在這對母女想要找個藉口合法脫身而已。

純粹猜測,猜錯樓主莫怪。
樓主是個苦幹實幹的好青年,所以有幾百萬存款。
樓主不是世家闊少爺,也不是青年企業家;不然身上抖一抖,掉下來的都不只幾百萬了。
樓主被女色迷惑,怕將來找不到女子共枕。

還是樓主觀念太古板;譬如:男人上了床以後,就要負責。
因為:
樓主能存幾百萬,沒有被這波金融海嘯吞沒;這是不是說明樓主投資很保守?那其他方面樓主是否一樣保守?
樓主臨事而不能決;這是不是說明樓主天性淳厚,不善於機巧變化?

既然女方出招都不留情面了,樓主何不拿出一副"不結婚,反正吃虧的是妳女兒"的爛德行。
大丈夫何患無妻?
請速速與女友降溫;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冒昧的問一下

你該不會連對方都沒上過吧?

如果上面的答案"是"

那....你還是不要匯吧

因為不是你太笨

就是對方太聰明

如果"否"

那我建議慢慢拖(裝死....選擇性失憶)

天天找他做備份

反正等女友年老珠黃時

就換你要求對方匯錢到你戶頭好保障你了
免責聲明:不管我說什麼 都是虎爛的 請不要相信 也不要查我的IP
就算是已經上了床,當初小弟看到那一對不斷開出條件的母女,想一想,雖然女生很迷人,很漂亮,但是最後還是要想辦法腳底抹油,溜為上策。

哈哈哈!小弟當年是睡也睡了,新居也都布置好了,家具也買好了。喜宴也準備好了。當機立斷,不娶了。嘿嘿嘿!找律師幫忙處理善後,就又是一個快樂的有為的年輕人了耶!有錢還怕娶不到老婆嗎?

就算結婚後,也不要輕易的將手上的經濟大權旁落,更何況,還沒娶進來的老婆,連名份都沒有,就敢如此囂張的開出條件。小弟偶當時就是決定,不娶了。結果現在過著幸福快樂的美滿婚姻生活耶。


問題就出在這句~
之前有跟女友說自己~有多少錢~
這是在告誡大家有多少實力千萬別說出來...
女朋友也只是女友罷了...
等真正變老婆再說吧...
不過樓主還是自己問自己吧...
妳還愛不愛她...
她值不值...
如果還是不放心就砍掉重練吧...
婚前匯款,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超過111萬部分),婚後夫妻贈與則是免稅
用這個理由先擋擋吧

不過就算過這關,結婚登記完應該就會一直催你匯款吧

所以前面有網友意見不錯,可以先找個說法提一下
例如投資失利,或是家人有欠錢要還
看看對方態度如何,總之一直要錢實在太怪
如果沒寫借據的話,叫做贈與。

而且這筆錢變成女方婚前取得的財產,以後萬一離婚的話,女方有權100%保有這筆錢,男方無權對這筆錢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她媽是吳俗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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