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8/20(六)下午4:00要遊行喔,
睡醒先推一下...

coolbryantw wrote:
好極了,8/20下午...(恕刪)

trickid wrote:
8/20下午4點 ...(恕刪)

pkpk0829 wrote:
8/20(六)下午4...(恕刪)


謝謝所有同學熱心參與
請記得順便看看遊行規則要乖乖遵守喔

當天我們就衝了不管颳風下雨火山噴發
老天爺阿,如果世界還有天理可言
那天可以給我們一個涼爽的好天氣嗎




johnnyw0719 wrote:
有待專業人士解答民營...(恕刪)

當然這要靠專業了
不管公民營只要公平、合理我想大家都很樂意接受的

eocc2005 wrote:
8/20(六)下午4...(恕刪)


8/20 大家加油!!



頂~~~~~~~~~~~~~~
9.依契約規定,ETC到今年三月底平均使用率要達到50%,然而即使提出免OBU試用ETC的方案,每個月也只增加一萬多次通行,結果到六月底還是達不到規定的使用率,要回溯至四月十五日起,罰款每日五十萬元。然而現在遠通已經違約了,高公局卻以遠通已提出改善計畫為由,不對遠通開罰。去年的改善方案已證明無效,為何可以因為另提改善方案而免罰?國庫減收由誰負責?


就因為這一條


會帶很多人去的!!!!!!

為何不罰?????

為何為何?????
jerry11011821 wrote:
9.依契約規定,ETC到今年三月底平均使用率要達到50%,


這裡有誤
其實應該是 60%
(最早的合約)

但是卻連 50% 都達不到

交通部高公局卻是一再拖延,以『記罰』代替罰款

這是好事情來著,再推一下。


ETC這種事情...希望新成立的 廉政署 可以稍微有用些啊。
小賭徒 wrote:
ETC民怨滔天 網友嗆聲凱道見

中時電子報╱工商時報 陳慶琪 2011-07-22 07:45
日前在知名網路討論區上,由於不滿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政策,交通部一再護航,網友已經發起在8月7號上凱道抗議,準備訴求政府「ETC違約廠商依約確實罰款」、「法辦貪腐人員」、「ETC重新招標」等,並呼籲上萬網友參加,此行如果成真將是非常可觀的抗議遊行活動。
 這項發起的遊行,主要是網友針對交通部的無能與一再護航現存業者的行為,一方面也針對現行得標業者的從紅外線技術換到RFID,認為這是一項不公平的轉換作業,甚至揚言要在凱道砸毀業者的OBU車上機,以顯示網友、消費者對現行業者的唾棄。就現象而論,台灣現有的ETC系統,已然引起太多民怨,而主管機關交通部的延宕不作為,更是加深民怨的主要原因。

 所謂的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台灣自2006年正式開通。在ETC開通前後,已經有著許多爭議甚至是弊案,這些都可以從當時新聞吵鬧的程度,顯示一二。暫且不論司法已然判決或未判的各種收賄、賣官等案件,也暫且不談高等行政法院判決ETC的BOT案違法等決議;從ETC開通以來,利用率一直不如預期或如業者宣言,甚至可能影響未來國道上交流道就計程收費的規劃時程,更遑論其間發生的消費糾紛更是不勝枚舉。

 今年元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交通部提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執行狀況專案報告」時,立委便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ETC收歸國有的評估報告。依照交通部與遠通電收簽訂的BOT合約,去年6月底ETC的月平均使用率「需達45%」,當時做不到、為期一年的改善與促銷,今年的ETC使用率更出現下降趨勢。依照中央社日前的報導,6月初的使用率也不到45%,如果沒有意外的話,ETC的現行營運業者注定跳票違約。

 透過高工局所提供的2011年電子收費運作狀況總表中可以發現,今年4月份ETC的通行輛次為2千萬輛次左右,但欠費與違規的輛次加起來竟高達102萬輛次。換句話說,平均每20輛通過ETC收費站的車輛,就有一輛是違規或欠費車輛。而在欠費車輛之中,則有高達近56萬輛次,是因為「卡片餘額不足」。再換句話說,每40輛次,就有一輛次發生卡片餘額不足,而且這還只是4月一個月的統計數字。

 回到源頭,當初政府要推動ETC,原本希望藉此減輕高速公路塞車問題。但就現在ETC普及率、OBU問題,還有從上下班時段的泰山收費站大排長龍的常態來看,ETC營運至今5年,到底是減輕用路人負擔還是增加用路人負擔,相信行駛車主與用路人自己會有判斷。

 俗話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對於經常使用高速公路的重度使用者,ETC的確是方便快速通關的好政策。花錢買個車上機、定時乖乖儲值,就可以免去排隊通過收費站之苦,還能省些微的燃料費可說一舉數得。然而當初決定讓現行業者得標的交通部,現今看來無疑是拿了一顆大石頭壓在自己腳上,壓著壓著還感覺舒服、決定繼續享受這樣的「苦楚」,殊不知用路人已經怨聲載道。

 同理,這些交通部的官員、承辦所支領的薪水、享受的福利與過去到今天決定得標的權力,都是「納稅人」所賦予的。也就是說,今天納稅人繳稅,交代了交通部這個「管家」,務必決定一個讓「主人們」更為方便的高速公路收費機制。結果這位管家選了一個過時、不便民的方案便罷,商人如今違約了、管家還繼續姑息。且不論商人提出怎樣的彌補措施,主人勢必要先徹查這位管家仍然姑息的原因,是否有其他內情或有檯面下金錢交易。

 如今這位「僕人管家」交通部不僅自作主張了,主人的聲音充耳不聞。且不論交通部上頭還有個總管叫做「中華民國政府」,同樣是拿納稅人的薪水與賦予的權力,中間經過4年一任的走馬換將,交通部對於前朝的遺毒仍然擁抱,怎不令用路人氣結!

 平心而論,相信台灣消費者們並不反對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這個已然成為世界趨勢的做法。但現行的系統,很明顯已然被消費者以實際的行動判了出局。這沒關係,交通部這位僕人趕緊站在國民的立場上思考未來的發展、讓更便利措施的上路、該違約罰款的趕緊做給全民看,或許還可平息主人的憤怒。否則,ETC將是下一個財團賺錢卻要讓全民買單的錯誤投資。



這報導寫的太好了,再推一下
8/20我會帶全家大小+朋友一起上街頭!!!!

mchammer wrote:
這報導寫的太好了,再...(恕刪)


真是替那位陳記者感到擔心....
加油,推一下。

二十日去逛街,大家找朋友一起去吧。


eocc2005 wrote:
8/20(六)下午4...(恕刪)


請大家列入行事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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