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Pei wrote:
看標題以為海...(恕刪)


最後其實他是倍自己的眼鏡割傷
從頭跟到尾,這位仁兄真有他的一套。

從頭到尾他認為他的目的很清楚,說法很一致,但很抱歉,就算其中有一些認為遠雄也有相關責任的朋友也無法替這位仁兄解釋他反覆的言語。或許我不該說反覆,而是他前半段的發言整個就是為了合理化他自己說過的言論而已,先自己說A論點,然後網友提出質疑後試著說出B說辭去合理化他的A論點,卻又在被網友提出新的質疑後再用新的說法希望得到網友認同(例如那段回程開蘇花去程開中橫,然後被網友質疑後有一堆說法,一下時間節省啦,一下小孩會暈車啦,看了就讓人吐血)。
中斷忽然間沉寂了蠻長的一段時間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而最近又比較頻繁出現了之後的第一篇的重點其實是,似乎已經跟遠雄達成了六萬元的協定,只是質疑遠雄還有明細部分,讓人看過直覺的感覺就是,拿到錢了,就可以來拿你們消遣時間了。不知各位會不會有這樣的感覺?至少我是這樣覺得。各位要求他貼捐款明細,其實他何必理大家呢??我只要在網路上強調我不缺這個錢,我是為了公李正義要求這筆款項的,連多少錢都是我所謂的法律朋友給的意見,至於如果真的拿到錢了要怎麼用,Who knows?????網路世界嘛,當我是既得利益者,我也不必去管網路上只能用打字來跟我玩的朋友囉。各位阿少花點精神在這,說再多,也不如人家又拿到"精神賠償"又可以當好人"捐款做愛心",還有偉大抱負號稱要遠雄"正視活動公安問題"了呢。

summer720524 wrote:
我也這麼認為...
而且都受傷了.玩興一定大減
而且又有小朋友同行,也許原本就期待的行程都沒走到就要回家了..
心裡也很失望吧...又看到爸爸滿臉是血....肯定嚇死了吧<--這個沒小孩的人一定無法體會啦><

大家還是冷靜點...就事論事比較重要..
而且本來就要捍衛消費者的權益啦.
一般買東西或覺得廠商有任何損壞自己權益的事都會找消基會或消保官了.
這樣的事情沒理由不反應.




本來討論就要有正反面的聲音,所以我支持提告,交給有公信力的第三者來鑑定是否為開版的自己的疏忽,或者是遠雄活動設計有問題,這也是我一貫的立場。

如果遠雄單方面的賠償或是更改表演的流程,那是對其他守秩序的遊客不公平。

但開版的自己立場搖擺與不解釋自己發言的部份,這只能靠他自己,沒人幫的了他。

yhatung wrote:
從頭跟到尾,這位仁兄...(恕刪)


真的是這樣嗎?

吼~遠雄我恨你,難道你願意就這樣被凹了嗎?
yhatung wrote:
從頭跟到尾,這位仁兄...(恕刪)

或許喔!大大說的不無可能!

難怪說他報應,他就緊張兮兮喔!


我想應該也有跟遠雄達到協議,對這筆6萬不明確透露!

所以,現在就假藉大家都在無聊的批評他不想回應的說法,要消失無蹤?

那前面說的要求公安的問題,果然被我猜中,他自己都說那不是他能決定園方做不做的,卻一直拿出來說他要怎樣要求怎樣重視...?!
所以,一切都是說好玩的?!

管妹...是誰啊?

兲兲想你 wrote:
最後其實他是倍自己的眼鏡割傷


其實真正的秘密是...
那隻海豚有近視啦..
看到樓主的眼鏡想拿來戴..
所以用球想去把眼鏡拿過來..
海豚人生...

一轉眼功夫..

快破900樓了


海豚.海豚. 多少XX 假汝之名~~
我還以為是海豚跳起來甩尾時被打到

沒想到故事還這麼長

愛莫能助

對方是海豚

球是自己飛的

未經人手

只是場地在海洋樂園

會獲得的賠款也是有限

帶小孩去收收驚吧


Pei wrote:
事實上是被球打傷,而不是被「海豚」打傷...End!!


說的也是...

海豚:以後只要是被球打到都算我的
等下要去游泳,告示牌寫請勿跳水我偏要跳,無視告示牌上面的文字,受傷後我要跟運動中心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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