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brain417 wrote:
呵~千萬不要小看了0...(恕刪)


中肯~~他們真的有在上01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Surhoff wrote:
龘森渁飝壵 wrote:
解決責任問題也不一定要用金錢的多少來處理,
如果不是為了錢,可以用醫療費用和公司請假的扣薪資的部份來跟業者談判。


我用的就是薪資, 還有醫療等費用
再加上這近二個月來, 對方態度的精神賠償


請問一下,你一個月的薪水多少,
你近兩個月來都無薪休嗎?
還有醫療費用是如何算的,
還有你指謂對方態度的精神賠償是如何計價?
你可以算一下看看這30多萬是怎麼來的嗎?
我想你算出來合理的話,大部份的人都可以諒解的,
這部份可以請你列一下明細嗎?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反斗城跟維大力螞蟻事件
同樣是談不攏,但我寧願相信、相挺維大力事件
也不要挺一個避重就輕、說話可信度破滅的樓主


反斗城與維大力螞蟻事件相比, 我只想到前者有受傷, 後者只受驚恐.
龘森渁飝壵 wrote:
請問一下,你一個月的...(恕刪)

583樓有解答~

S.T wrote:
反斗城與維大力螞蟻事...(恕刪)

我只想到.....同樣是談判破裂,但維大力樓主據實以告,起碼鄉民挺的清清楚楚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bigmouw wrote:
家人被酒駕的人撞死然後要求加害人賠償2千萬
對方覺得過高只賠50萬
之後訴諸網路討論
受害家屬說對方不願意處理並且說要大家重視酒駕的問題
但是後來經過報導加害人就說他不是不賠只是受害人家屬要求的是獅子大開口(因為2千萬不符合市價 之前有人說一條命480萬假設其為真好了)
網民就開始責備被害者家屬貪心等
然後忽略酒駕的事實
之後的走勢應該跟這篇一樣吧
兩者不太一樣,
被酒駕的人撞死是車子去撞死人(也許無端走在路上被車子撞),
這個事件是小孩去撞貨架(貨架站在那裡無端被小孩撞)。

如果要喬成一樣應該是
行人無端衝向馬路被車撞到
或是
貨架無端倒下壓傷小孩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也對啦不要誇大鄉民的...(恕刪)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死骨頭,過來編輯一...(恕刪)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小骨頭,這其中必有...(恕刪)



久久沒跟你提醒你就忘記了厚
作啥不一次引言完啦

之前醜幾了
你自己說吧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為版上一些反對者,
應該都是沒小孩,
我有小孩,
所以我感同身受。

真奇怪
我有兩個小孩
我就沒有"感同身受"

先別急著把我歸類到"反對者"這一群
我個人只覺得樓主挑對自己有利的先講這部份很糟糕
況且,講了一大堆,最後的重點還不是"錢"
管你樓主拿到後到底會不會捐
問題扯到"錢"上面,就別想扮清高啦
鄉民會支持"對的事",而不是支持"有隱瞞的事"

典型的"見笑轉生氣"
bigmouw wrote:
家人被酒駕的人撞死然後要求加害人賠償2千萬
對方覺得過高只賠50萬
之後訴諸網路討論
受害家屬說對方不願意處理並且說要大家重視酒駕的問題
但是後來經過報導加害人就說他不是不賠只是受害人家屬要求的是獅子大開口(因為2千萬不符合市價 之前有人說一條命480萬假設其為真好了)
網民就開始責備被害者家屬貪心等
然後忽略酒駕的事實
之後的走勢應該跟這篇一樣吧


嗯嗯嗯
比喻的真好,可惜我不能幫您加分
Surhoff wrote:
不知各位有小朋友的家...(恕刪)


好可憐的小朋友喔~~
我姪子一個小擦傷我就心疼的半死了!
更何況是這樣子的傷口....真不捨!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前幾天新聞,好像一個孝女,家境貧寒
被砂石車撞死,對方只願意賠了50萬
郎罵鹹鹹


這不一樣啦
人家樓主有身分地位,當然要求償多點才行

Surhoff wrote:
那怎會不知37.6萬怎麼來的呢?

我太太一星期的薪資
我三天的薪資
自己買的營養品及藥品
整形美容的所有費用
3倍上述的懲罰性賠償

我的薪資多少,應該不必向您報告吧?

該也不會有人覺得整形只要幾百幾千吧?


幫忙算一下
376000/4=94000
營養品+藥品 抓10000夠不夠?
整形美容的費用 抓個25000夠不夠?
樓主夫人工作一週+樓主工作三天 =59000
樓主夫人月薪12萬的話
樓主也該有月薪29萬了
隨便亂算也知道樓主不是普通人
怎麼可以跟個孝女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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