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ahia wrote:
吃龍蝦火鍋惹L103...(恕刪)
看起來就好好吃.......讚!
bcn2718 wrote:
民國68年我在讀復興高中的時候
老師就在炒復興三路的別墅
自然老師說才買400,賣600
後來上課又說轉手賣800
最後又跑來說900
上課不上課
我們家板橋文化路透天5樓就是當時買的
680萬(被分走了,不是我的名字)
現在板橋正文化路大馬路邊,1-5樓,我看也億了吧
後來我有叫我老爹,士林買一間給我
我老爹說好
結果他那夥朋友跟他說,贈與稅免稅額只有100萬
我老爸就打退堂鼓了
我現在是懂房地可以分開每年贈與不要超過100萬就好(當時是100免稅額,現在是220萬)
當時(民國74年)不懂有這個避稅方法
要不然我士林也會有置產,不會北投只有二間磚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