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好吧

至少這裡要拼到100頁

這樣至少新聞會說"湧入上百頁回復", "上千人留言抗議"

geraldstukov wrote:
挖哩!?真的假的?他...(恕刪)


我看過那個賣米酒的
身高也蠻高的
而且聽很多人說他賣米酒都是用嗆聲的

是不是學生我不知道
我是覺得不是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要是給本人碰到了
絕對給他個"右腳"九十度抬起
下半輩子做女人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夜晚
其實不是大家錢拿回來就想算了,而是現在台灣的法津對於這樣的案件能做什麼處理? 代買不成退你錢不是很正常嗎? 還要告什麼? 現實就是如此,所以我才說他運氣很好,沒遇過狠角色,因為狠角色不會用正常管道處理事情,只要遇到一次他就掛了,但很抱歉我並不是所謂的狠角色,只能想辨法拿回錢後,在網路上發表心得,希望減少受害人.
另外今天去註冊另一家代購網,光是網頁及透明的流程其它家都不用玩了,除了有專屬的銀行帳號(代表錢是帳號裡,不能挪做它用,因為賣家可以二天內退款)及自行線上更改投標金額,更別提客服還分美國線,日韓線及大陸線,不過代標費有比想像中高一點(美國線2kg 約1500 NT),買高價物品可能沒差,看來這個行業也升級了,過去工作室,跑單幫及收錢不做事的業者會愈來愈難經營,


Esthone wrote:
因為鬧得不夠大......(恕刪)
喔喔
這個好
IPAD2有下文了
話說想買背面是英文的機種= =還真難買

在此
願各位順心愉快(那個沒再怕除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另外請問一下

我這邊有受害者的電話錄音,受害者有同意公佈但又怕被告

所以請問一下公佈電話錄音有什麼刑責嗎??
你看電視都再撥了
就算有
大概就是秘密通訊自由
但是這要有三人的狀況下
(就是ABC A跟B通訊 C在旁竊聽)
也就是所謂的監聽

[妨害秘密罪主要針對「竊錄」而來
聲音檔上傳的行為
與之仍有不同]

但是如果只有你跟他
就是證據
再者
希望另一個被害者
沒有跟他有"言語上的衝突"不然這樣也很難搞
如果有就會變成"妨害名譽"等..

(不過在錄音檔裡面通常可以反告= =)

如果要討論電話錄音是否合法,
主要應該是考慮到是否違反刑法第315條之1的問題,

刑法第315條之一(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也就是說,一方就其與他方間電話通話內容予以錄音,
是否構成"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

首先,雙方間的通話應該可以認定為"非公開之言論、談話",
但是,由於錄音者本身即為通話之一方,
所以應該與"他人"之構成要件不符,
所以應該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
所以別擔心
再者
如果他要說這是交易糾紛"那更要公開"
因為這是"證物"
看他怎麼說
見招拆招
別忘了他是公司行號(公開言論)
他錄音是保護利益
你錄音是因為"交易糾紛"
你公布 也是算交易問題
那他也很難搞什麼法條
(如果他真的懂 就會知道沒辦法)

紙老虎 沒什麼用
只知道拿法律來說嘴
卻不懂法條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夢
感謝熱心網友的解釋

手頭上有錄音想公佈不怕麻煩的

請公佈出來給大家聽聽
Esthone wrote:
前面有好幾位網友在拿到退款以後就不再出聲,好像是這件事情已經與自己無關。
也不考慮怎麼樣才可以在防止下一個跟自己一樣的受害者出現。
不是說要各位去提告,去吵去鬧,而是怎麼樣把這些力量都集中起來,
提供證據、事情詳細資料給翁小姐和陳先生,讓正義得以伸張。
翁先生和陳先生這麼努力想要幫大家討個公道,
難道大家不覺得就應該也盡一點力量,讓整件事情更可以有個好結局嗎?


我想若是真的拿回退款就不出聲,
就不會特地來這邊跟大家分享這血淚歷程,
老實說這來回過程實在是太折磨人,這輩子不想再經歷第二次了!
所以也不希望別人跟我有同樣的遭遇,
其實中間除了尋求165警察先生的幫忙,
也打過某周刊的投訴專線,只能說很湊巧
當他那天還清金額後,數字周刊才打來問詳情,
一聽到我說已收到全額就說~好吧~當下也知道應該是沒興趣報導了,

我只覺得很可惜,應該讓更多人知道而不要去遭遇這種事才對!
上星期這事落幕過了幾天,
我生了一場大病,又吐又瀉腸胃炎加上過敏,虛脫到整整躺了兩三天,
當然天氣冷也是有關係,可是我知道心理上那種緊張壓力是很恐怖的,
壓力釋放之後病痛整個全找上我,
某先生不必擔心,這是我身體虛啦~
我只記得當我拿起電話打的時候,
心裡只想著:他今天會還我錢嗎?? 緊張到心跳聲都聽得見了,
那一個禮拜做事情完全心不在焉睡不安穩,
我知道這輩子不會有人來替我主持公道賠這種微不足道的事情,
能做的就是幫忙別人不要踏入相同的陷阱,
或許我可以相信他真的不是所謂的詐騙業者,
但是為什麼過程中卻一直都有被欺騙的感覺.

其實我有請日本親戚寫信問賣家到底是賣給哪一位得標者,
可能因為日本人覺得這是一種隱私所以沒回信,
可惜了,取消出價那一事變成了羅生門.
不然我就知道到底有沒有幫我下標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