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ENX2 wrote:我寫這篇文是程序!你們要惡意中傷,請繼續! 你確定要迴避你說的"證人"&"可能具蓄意恐嚇意圖"的問題?很好,我不是沒給你機會在這說明,既然你放棄現在說明的機會,就請你等正式函文
sHIENX2 wrote:我寫這篇文是程序!你...(恕刪) 到底你的程序是什麼原理原則,我都把皮膚給抓傷了還是想不到,文詞中到底是中文涵義多還是英文涵義多,我都傻傻分不清楚。函攝法條應該對你不難,從表達言詞足可點出證人作證,應該也是位專業人士。^_<
maccc wrote:我想看辣妹...(恕刪) 請改用正義的眼光掃描~~辣妹fb衝浪圈 就是這樣小 衝浪辣妹 一定大家都加好友的我們要從辣妹 fb 內 抓出其他兇手 以慰法佬 啊~~既然有目擊證人 快去衝浪界的辣妹fb 找找一定有其他同夥 ~搞不好可以釣起 比 郭小朋友還要大的魚
吐司羊 wrote:請改用正義的眼光掃描...(恕刪) 從楊淑君事件來看,很多國人都說就算少女時代來道歉也沒用再從本次法國佬被K事件來看,若有可能他會接受衝浪辣妹的道歉嗎?我是來亂的,目的是幫大家把樓蓋高一點
薇風 wrote:致 sHINEX2:...(恕刪) 又追了今天蓋起的樓,愈到後面愈覺得大家真的是太棒了!而且還臥虎藏龍的。法國佬如果知道大家這麼努力的在幫他討回公道,一定也很安慰~台灣到底還是有善良的人情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