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證在 01 po文,均能以下三點規範自律自強。
「我誠實」:
po文的每字每句,誠實不欺騙,不靠說謊得評價,不靠虛偽蠱惑人心,不靠狡詐虛妄言論。
「我誠懇」:
面對鄉民疑問,盡最大努力回應。不故弄玄虛,不竄改IP,不分身作假,不隱瞞事實、不虛心改題文。
「我回報」:
面對疑似欺瞞意圖Po文之鄉民,發言勸導,釐清真相,循循善誘,窮盡一切手段不能後,按下"回報"按鈕,送站方處置。並視情況列為拒絕往來戶。
堅決與欺騙鄉民感情、造謠生事者(不管動機多理想純正)畫清界線,此誓!
01鄉民 marx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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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 [我宣誓]鄉民po文自強運動
綠巨人浩呆 wrote:
星期六早上收到一封來自電信警察的通知信,要我下星期五前到案說明,
我一看內容,本來以為是詐騙的,也不打算理他,後來我爸打電話一查之後,確定是警察局。
內容是我上個月非授權使用P2P軟體下載商業影片(The Proposal及Land of the Lost)
請問有沒有網友跟我一樣呀?我確實有下載這些片(訊雷),我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
不該上網download這些影片的,但是看身邊一堆朋友,同事都做同樣的事,想說下載幾部電影應該沒關係...
這種要罰金嗎?會不會前科呀?
2009-10-19
把後續跟大家報告一下,剛剛從警局回來,心情滿低落的。
一早9點就跟朋友一起去警局報到,警察看到事由後就問:你們有沒有下載事實?有沒有要辯解的?
我們兩個都承認確實有下載影片,但表示我們不知道事情嚴重性,只是下來隨便看看,看完就del掉了。
警察一聽就說:誠實很好,那還有得救!如果你們否認,那事情才麻煩,會找你們就是已經有證據了,
最近很多這類的case…
那位警察建議我們去找律師,要我們星期五前把人找好再過來,我當下一聽還搞不清楚,
我只不過下載兩部電影有必要找律師嗎?
警察就問我們是否願意跟對方合解,還拿美商八大影業的授權書給我們看。
裡面要求十萬到五十萬不等的損害性賠償,我們看到差點沒傻眼,這種金額會不會太扯了?
現在我跟朋友都不知該如何是好,星期五片商代表會過來跟我們協商。
唉,租部影片不過100元,如果真的得賠這麼多錢!那還得了!真是悔不當初…
2009-10-28
目前討論已達94頁,建議置頂,方便提醒大家非法下載嚴重性
有預感這篇已被改多次的"原創文"會被發文者再修改或刪除,護貝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