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請公務人員開支票給民眾,就真的「拖了一年」才開出。
不信....請看:
《路燈電死狗 澎縣府賠錢拖一年》
澎湖縣許姓飼主飼養的雪納瑞犬「happy 」4年前在馬公市觀音亭濱海公園被路燈電死,法官去年2月判決澎湖縣政府應賠償1萬9千8百元,但縣府「拖延快一年」才給付。.....
縣政府工務局下水道課長林文藻說,承辦人在「開支票作業程序上」確實有「比較慢」造成延宕,他發現後要求儘速處理,今年已完成給付。(2009/04/16 聯合報 摘錄)
台灣公務人員的效率怎會這樣差,
開支票是件很困難的任務嗎?
況且是法院的判決,
公務人員也不想執行,拖了一年。

大家有碰到類似的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