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假回來後還特別問了許多有關特戰的事情,除了受什麼訓啊?跳傘的次數?及是不是很扎實?

這時招募官對我說:因為義務役的役期"只有"一年四個月而已,所以特戰的義務役所能受的訓是很少了。因為國家是不可能花錢給你受完訓後,你就退伍了。加入"志願役"吧!你就可以受到數多了訓練。
這時小弟我算了一下,志願役三年而已,等於只比別人多"一年8個月"而已。但可以"體驗"別人所受不到的訓練及體驗,所以我就給它"簽"啦!


之後的日子,我想不用小弟多說了吧。
套一句軍中常說的話:「一切都是假了,退伍才是真了」。
三年來只受過基本傘訓跳五次基本傘而已,及一次「散打格鬥訓」外,小弟沒下過基地,沒行過軍,沒參加過演習,不知道是要哭


不過到是遇到許多"督導",及四次高裝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