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場車禍,對方肇事者需100%賠償我的車損,但是對方都不負責,
打電話給對方,好言相勸,換來的是辱罵與髒話,通話過程我有全程錄音,
請問刑法可以告什麼?
我不要民法的,我覺得民法對受害者根本沒保護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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