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一個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把我家的土地登記到他名下.我傻了.住了那麼久的地方居然是別人的.後來我去了解了一下.歸類出幾項問題

1.我家土地是原著民保留地.是我爺爺(原住民身分待查~死亡)留給我媽媽(沒原住民身分~死亡)再給我爸爸(沒原住民身分).親戚有原著名身分(原本沒有但後來變更)

2.政府機關說只有原住民身費才可以繼承保留地.但地是從我爺爺到現在.他有權利嗎.如果有.那我的權利在哪裡

3.親戚現在像當地鄉公所申請調解糾紛.如果我們不同意也沒辦法成立.最後就上法院.哪上院後我們站的住腳嗎??

4.因為媽媽沒有原住民身分但已經死亡.還可以變更原住民身分嗎

以上煩請了解的大大幫忙解決問題.因為這一切都在我未懂事前的事情..所以之前的都不清楚.我爸不識字.也完全不清楚.都是我媽在處理.但我媽也過世了.完全沒人可以問當時狀況.不知有沒有解決方法.請各位大大幫忙.感激不盡
文章關鍵字
土地所有權狀目前是誰的名字 ?
如果是你們家的所有權狀
那你親戚要也是要跟你們買下那筆土地吧
(透過土地交易過戶到他們名下)
如果保留地沒有原住民身分 政府是否會依法收回 ?
這可能需要查問一下
tomsymix wrote:
土地所有權狀目前是誰...(恕刪)
土地現在是我爸的名子.是不是政府會不會收回我不是很清楚.但土地當初變更保留地時應該會用買賣或繼承方式(就跟眷村一樣.需軍人身分才可擁有.我猜~~).如果沒買賣.政府會把地收回去嗎.但現在依然在我爸名下.所以應該是沒問題才對.但我親戚為啥會來要這個土地.他給我的理由也是因為我們沒原住民身分所以無法繼承.但我爸不是合法繼承了嗎??
還有哪位大大可以告訴我相關訊息嗎.或者接下來應該怎麼作.謝謝
找一下之前繳過地價稅的收據,只要有繳過地價稅,
你的立場就可以站的住了。
baet0503 wrote:
最近我的一個親戚打電...(恕刪)


這並不困難呀, 搞清楚族譜+繼承權法就可以很明白是不是有權保留土地.

原住民保留地發生於民68年前,那是光復後繼承權法, 可以依法取得.
若發生於民光復前38年前,那就複雜了些, 要弄清楚哪各男直系血親是爺爺的合法繼承者.

發生於民68年後, 直系血親都有權分配, 所以..嗯嗯..

建議去"縣級"找 地政課課長請求幫忙,他會幫你鑑定.

鄉鎮的一般問啥都支支嗚嗚, 不用浪費時間.

以上諮詢通通免費.

來源:
我去年辦繼承權. 5.1甲土地涵蓋33位親戚,動用家族超過60人.


我怎麻感覺好像來到 "騎摩知識"咧

你的問題應出在你沒有原住民身分,
故你不能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登記地上權,
解決方法應依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向該管戶政機關辦理變更.
你狀況尚不明確,
如有問題再發問.

原住民身分法
第 9 條
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
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原住民身分者,除第三款情形外,得於婚姻關係消滅或收
養關係終止後,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其申請時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住民身
分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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