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人力銀行看到某百貨,找資訊人員,是用企業實習方案的方式找人,工作時候是10:00~22:00
薪水20000~22000

看到這裡心裡真的有些感概,我知道很多人會說先求有,再求好,工作難找難道還給你挑等等

只是先不談這些,心中突然覺得勞工真的只能一直被壓著打嗎?
自爆中~~~~~~~~~~~~~~~~~~~~~~~~
12小時

2萬

等一下就有正義魔人說

有工作還挑的話出現
話說某科技廠徵企業實習
結果進去是做作業員

如果之前用一般身分進去應徵作業員至少月領28K


我這邊有一批好便宜的作業員你要不要
狗罐頭 wrote:
12小時2萬等一下就...(恕刪)


所以我才講先不談這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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