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飆車族事件, 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當然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要解決這個問題, 牽涉的層面很廣, 在此就針對警察的作法來討論吧.我的看法如下:要讓警察積極起來首先要有三個要件1. 大家持續的關注, 一定要有鎂光燈聚焦.2. 頂的住壓力的警政高層.3. 績效評比的重點對象如果能讓上述條件匯集, 我相信這種情形會獲得顯著改善, 但是能持續多久?就看這些作為能不能常規的納入日常的運作之中,不過, 以台灣群眾健忘的特性, 我還是認為, 三天風頭過了就沒啦...
抓嘛.........說警察濫權,職權行使過當不抓嘛......又說治安不好,辦案不積極都已經這樣了你還那樣,我那樣了你又說要這樣,阿到底是要我怎樣謎之音:我的孩子很乖很孝順,絕對不可能做這種事,一定是哪裡有誤會某甲:我要提告某乙:我要找有力人士
建議或許可以提議mail各立法委員將惡劣行車任意傷人者以鞭刑代替拘役拘役只是讓那些人去監獄進修而已對於這種已經把暴力內化的人類來說 絕對是生理因素造成的(天生or環境影響,已經是正常反應了)行為治療是唯一的快速手段 鞭刑如果可以的話我真的很希望目前反對黨的立委 可以利用這次的機會 將鞭刑納入刑罰不要再浪費資源去關這些人了不要讓無辜的人再度受害
再來談一下我的建議, 關於警察執法的問題,我也知道警察的生命很可貴, 所以基於愛護生命的立場, 我推薦一下比較"文"的方式,既然超速照相就可以開單告發, 我認為飆車一樣照相就可以告發, 了不起多加一個錄影...照到, 就開單, 反正就一直開, 我想沒有人會跟自己的錢過意不去吧, 尤其是那些沒時間管孩子的父母,看到自己被侵蝕的荷包, 多少會有痛的感覺吧.....即使家裏有錢有勢的, 我看也很難禁得起這樣的騷擾,..畢竟一直去銷單也是很累, 不是嗎?另外, 一旦那些家裏交不出罰單的比較不敢出來, 人氣退去, 自然就難以風行了...這不難做, 但是條伯伯, 有想花心思跟力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