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人生有汙點之後(舉凡信用破產, 犯案記錄等)

你會選擇

1. 設法掩飾汙點, 可以的話盡力漂白

2. 承認人生的汙點, 並以悔過的心去幫助其他人, 不在乎別人的看法, 只問自己做了沒

3. 反正都有汙點了, 不差多個幾點, 繼續沈淪下去
(慣竊履犯等)

小弟的話

假如是被抹黑, 受到委屈, 會選擇1

假如是因為自己無心之過, 造成別人的損失, 甚至是生命, 小弟會選2

假如是出自自己的慾望, 很難改的了, 當意志無法控制慾望時, 就會變成3@@

但假如遇到3的人, 各位大大又該如何?

人權團體都是以2為出發點@@
文章關鍵字
黑單滿500後會被放出來嗎??
當作沒有發生過
不理他
就算有人提起,懶得理他
反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會去深山裡面當野人

當個與世隔絕的自由人

想辦法出來競選民代???
Firstmind wrote:
想辦法出來競選民代?...(恕刪)

+1
被起訴的那個摩門特就應該悲憤的宣佈參選了!
以這個論壇的觀點
應該是只要有汙點的那一刻起,就該被結束生命
所以沒有三個選項的問題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Firstmind wrote:
想辦法出來競選民代???


+1

選上後就自動漂白,還可以英雄化!!
hiro713 wrote:
+1選上後就自動漂白...(恕刪)

+1選民代!保證白的閃光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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