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我的車停在新店大豐里建國路上遭到破壞
我第一反應是去找警察伯伯
為什麼呢?
因為
1.我自己抓人也可以.不過抓到還是得報警.....而且我怕抓到的當下就把人打死!!!
2.基本的法治觀念我懂的
3.最最重要的是....停車格的旁邊有監視器阿!!!恩.有監視器.絕對事半功倍
這是案發現場的停車格


恩...很合法也很標準.但是車停這裡還是被破壞.
花了一下午去江陵派出所報案.請警察會勘
因為這個地方有監視器.我們民眾很相信政府喔.一定可以抓到犯人
就是這支


結果因為臨時聯絡不到里長.所以警察先朝鄰長下手
因為鄰長也有3隻監視器是公家滴.....
到了鄰長處.看了監視畫面我當場和警察成了囧字
因為.....3隻監視器的畫面有2隻照的地方根本差不到3公尺阿....
另一隻則是照在巷子里
問題監視器一


問題監視器二


看的出問題嗎?看看這張照片吧


這個地方幹部非常利害的將兩隻監視器放在距離不到5公尺處(可能不到3公尺)
而且鄰長是住在這個大廈的樓上
那我想請問公家的東西原來只為了保護一個鄰長嗎?
也罷.還有一線希望.那就是停車格那隻
不過此時里長的答案是.....
這支是沒在用的.因為沒有主機.....挖咧.這是納稅人的錢耶
原來公家的東西是這樣用的
既然沒主機.那當初申請幹麻?買一隻空的來嚇人?還是主機的錢........我不說了.大家自己想.
里長說這支不是他申請的.是一位市民代表申請的
反正今天的結果就是里長完全沒錯
並且感謝我的陳情.....
誰陳情阿!!!!我是受害者找證據耶.自己職責的東西拿不出來.在那裡打太極.....
這件是我打算報給媒體
好好犒賞記者
另外
抓人的行動我也將進行
那個犯人是附近住戶
抓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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