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個人住在台北的三房一廳華廈內
可是一個人住很寂寞
短時間內沒有要結婚的打算
打算將自己房子租給別人, 跟台北的父母住, 可是擔心房子內部會被房客弄得或破壞得很糟.
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租給公務員或老師一類單純的人會比較好嗎?
還是先不要租給別人?
1.合約囉,訂得清楚依點,甚至牆壁不能打釘,隔間不能更變都可以設訂,或是可以要求原樣歸還,就是允許房客做更動,但解約時要變回原樣,打掉一座牆,就要還你一座牆!!(不過,相對就不能完全用市面的制式合約,要自己做變更,特別是罰則的部份,要定清楚嚴謹。)
2.押金囉,雖然說目前大多都收2個月,但要視很怕房客亂搞,押金可以收多一點,客人亂來還可以全額沒收。
3.房客囉,不過,這很難挑,我家後面都租省南女的學生,原以為女聲愛乾淨,其實也不然!!原以為南女的女生(功課好)應該很乖,結果搬家時竟然把附的桌子、電風扇什麼的都幹走,所以....這很難說啦!
總之,重要還是看合約囉,合約決定生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