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電子廠都沒有工會當然只能任由資方宰割因為規定有說只要與勞方代表溝通過就可實施那勞方又沒工會也沒代表所以就.......只能說台灣勞工至今仍不懂得團結起來爭取權益那一切後果就是活該臺積電說要組工會了其他大廠也應該比照辦理才是,不然上述案例永遠不會少的
chchen50 wrote:聽到了覺得超生氣不過...(恕刪) 公司業績優先員工受傷,只不過就是再找人替補付點錢就是了公道?良心?台灣老闆哪時候有這些了?就說了沒有工會的強力要求和維護權益上述案例永遠不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