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颱風,周五開始放假,本人住高雄的,星期四夜裡就起大風,星期五中午騎車已經左右偏,騎不動了!
不過星期五有個住公司附近的同事,因工作趕不及加上被主管用口頭恐嚇,害怕就在颱風天去上班。
結果今天星期一上工,老闆跟某高階主管就拿這事來大作文章,好像當天(星期五)沒去的就很不應該。
個人覺得,你要嘉獎該同事是可以,但不能拿來作例子。
今天上工,同事家有人淹水淹到胸口的、也有人淹到大腿的…就算家裡沒淹水的,騎車也騎不過大風大雨。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車開,就算開車,碰到淹水,也是過不去。
只能說,這段時間,員工真的沒人權,為了保有一份工作,工資被壓低,現在連命都要賣給老闆。
現在是回到民國前的奴隸時代嗎!
~~~只是每況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