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oru.liu wrote:聽說捐給專用帳戶(1...(恕刪) 抵稅不是直接扣除稅額, 而是所得可以用列舉扣款額, 扣除捐款再計算稅額,你有心的話可以算算全年所得扣多少可以達到免稅的標準, 基本上也是好事一件啦.
kaworu.liu wrote:(預估能抵到爽..應該就全捐了)...(恕刪) 在「一般扣除額」中選擇「列舉扣除額」的話,扣除的部分都是「所得」、不是「稅」。所以如果你將個人的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等的部分先扣掉之後的「全部所得」都捐出去,的確是可以達到免納所得稅的目的... 呃,晚一步,樓上大大已經講了...
Nick.c wrote:慢了,前2位說都說了...(恕刪) 有啦 PTT討論比較熱烈 呵呵...被新聞給誤導了..反正就捐到家庭扣除額全部吧...反正現金還夠多 能捐就捐 (等下捐點給嘉義好了..)有能力就多捐一點點 免的被扣很重的稅有啦 PTT有說 如果不小心捐到 讓級距下降也是另類好處...(也是賺到喔^^好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