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同學問問
相關人物 (我)(A)(店長<女>)(老闆<男>)
我和A在板橋漫畫店工作 , A比我早去大概2個月(8月份)左右
我是10月底開始工作 , 但是漫畫店生意一直不好
我原本打算做到11月中,因為員工一直離職
最後店裡只剩我和A和店長3人
因為我和A原本就是朋友,所以就繼續留下來
今年12月底,老闆告知要遷店至台北(因為他說板橋人都不懂欣賞他的店,沒水準之類的..我是板橋人=.=)
然後打算再農曆過年前遷店
重點來了:
店長在1月時跟我和A 兩個說12月份帳少了2-3000元
因此要扣我們的薪水
在12月份時店裡辦活動 , 因此常常電腦程式有少錢的情況
當時不到1個禮拜我和A分別跟店長反應過是否電腦有問題
最後不了了之
現在要扣薪水
我們當然很不高興
在1/8號當天
A的帳少155
但是我把資料一比一比複製下來
只差了5元,真的是電腦系統有問題
在1/9號當天本來要反應
他們在晚上就發遣散金 把我們辭掉
本來我打算走了就走了
但是老闆跟A說
因為是我來每天帳才會少
之前都沒有這種問題
而A再1/12號時回店裡拿東西
老闆又說,他查帳時發現其實
在12月份時,所有的帳少了5-6000元
現在要我和A拿出錢來賠
我們跟他反應電腦問題
他說要交給工程師來看
請問:現在我們要如何處理??
他看監視器說我們亂改資料,但是我們並沒有
我們這幾天會回店裡說清楚
請問有哪些要問的??
有哪些要小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