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還不到公告選舉時間,路上就一堆宣傳車了

最近看到一部漫畫,其中有講述到日本競選活動的規定
在尚未開放宣傳的時候,如果有競選行為,是會處罰的
突然想到台灣的規定呢??

翻翻看法律條文才發現
根據選罷法: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
長為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
起至下午十時止。

所以今年的選舉是12月開始,照規定是怎樣都不可能在現在就宣傳的
很神奇的是,對於違反這個規定竟然沒有任何處罰
純粹是好看用的而已
難怪台灣總感覺是一年到頭都在選舉,原來是法律默許的阿
wieter wrote:
最近看到一部漫畫,其...(恕刪)

有去檢舉嗎?
記得錄音錄影

記得進度放這邊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樓主看的該不會是王牌至尊吧

台灣也是有在管理的啦
敵對陣營應該也會檢舉偷跑的行為
只是選舉人也有一堆鑽漏洞的方法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誰敢抓阿,弄個不好抓到未來的長官、審預算的,反正大家都違法,睜隻眼閉隻眼嘍
不過這篇好像也有被關的潛力耶..................................
wieter wrote:
最近看到一部漫畫,其...(恕刪)




印宣傳單是促進國家的經濟....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我都看到有候選人在拜票了...151515
哈,其實選罷法的那些規定,都只是「僅供參考」而已啦~~
只是寫好看的 形同是樣板文字一樣
有誰會真正去依照法條那樣的規定去做??
會去遵守的,才是稀有動物吧
而且也根本不會去開罰
就連總統現在都在輔選站台了,敢去罰總統嗎
宣傳車不是重點啦,
宣傳車是能有多大的宣傳效果,
鬧上電視新聞才是聰明,
這邊控告一下,那邊抗議一下,
有鬧新聞,知名度才會迅速打開,
宣傳車?太慢了。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這一切都是地方支持者自發性的行為,跟候選人沒有什麼關系
每位候選人都是很nice,這之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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