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18年前讀高中時,
當時我身高187公分,
本來是要加入籃球隊的,
因為我跳起來,
丹田可以撞到籃框,
打火鍋可以不用手,
當初麥可酒丹曾來台灣曾經跟我打過鬥牛,
當時我為了要賞他火鍋猛力一跳,
麥克酒丹突然一驚,
因為他的視線都被我的丹田檔住了,
當然酒丹也不是省油的燈,
馬上凌空拉竿,
腰部一扭閃過我的丹田上籃,
電光火時之際,
"咚"的一聲悶響,
接著哨子音 " 嗶~~嗶~~嗶~~~嗶~~~~~~~~快叫救護車~~~~~比賽暫停...."
酒丹躺在地上口吐白沫,
這單純是個意外,
當他扭腰閃過我丹田時,
我也並非泛泛之輩,
馬上跟著他扭腰準備防守,
因為我的腰力特強且在腰間的那一條也特大,
我一個急速扭腰順帶著也把那條甩了過去,
經過科學計算 " E=MC^2 "( 能量=大姨媽的平方 ),
當時大概產生6G的重力,
相當於超級賽亞人四全力揮球棒的力量,
沒錯,
我把酒丹甩昏了,
我侵犯了籃球之神,
從此被逐出籃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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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當時棒球隊邀請我加入當投手,
我馬上試投了一球,
為了避免再被逐出球隊,
我相當的節制力量,
大概出了百分之一的力量投出,
"砰"的一聲巨響,
捕手接球後硬聲聲得往後托了2公尺
驚天動地的一球,
時速高達170Km/h,
當時大聯盟的球探紛紛來找我簽約,
但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我立志要發揚台灣的棒球,
但好景不常,
在高二的一場友誼賽裡,
我在投球時突然打了個噴嚏,
瞬間力道失控,
球以光速飆了出去,
捕手接到球後如瞬間移動般的消失,
失蹤了三年後,
終於在喜馬拉雅山找到補手(還活著),
據捕手陳述,
球穿過大氣層那美克星直奔而去,
所以宇宙裡就有了個傳言" 那美克星之所以爆炸,並不是比拉夫,而是一顆棒球 ",
發生這個事件後,
當然無法再繼續打棒球了,
所以我至今很悔恨,
要不是打了一個噴嚏投了光速球,
我絕對可以打台灣職棒,
並用我的力量把台灣職棒提升至大聯盟的水準,
讓全世界的人都關注台灣職棒,
並吸引世界前十大企業來投資台灣職棒
現在想起來,
台灣直棒走到這個地步,
全因為我的噴嚏引起,
現在想起來,
原來都是我的錯,
台灣職棒我對不起你.
阿咪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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