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我這上次發的文章說起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24813&p=1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指導 ,我就故意不加班 ,週六也不去 (會被扣一天錢) ,現在老闆非常不爽我, 已經從台灣奴隸銀行找牲口來, 更好笑的是 ,因為我的不加班 ,聽說老闆也因為我把工作合約給改過了, 我也偷看到新的合約內容 ,真的把我笑死了 ,工作內容為管理女工及倉庫收貨跟出貨, 台幹必須搬貨 ,一箱為三十公斤箱子,
1. 工作時間直接改成 周一到周五 早九晚六, 周六為早九午二 ,上述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 ,因故不到需要請假手續,
2. 因為配合工作需要 ,台幹需無薪義務上班到晚上十一點 ,且無任何誤餐費及車資補助,
3. 本公司不提供申請香港身分證 ,所以如用台胞證入境或港簽者, 因為簽證到期而需出境至大陸者 ,公司不補助車資及加簽費用, (我看到這都笑了, 因為我的同事用台胞證 ,每七天需出境香港一次 ,一次就是加簽費150 HKD + 100 HKD火車錢 )一個月就是一千港幣
聽老闆的口氣 ,聽說還很多人搶著作, 而且他還只面試碩士, 如果有誰要的話跟我說,
我幫你報名, 這樣公司就可以讓我走了 ,我也不用賠兩百萬了, 我不知道現在老闆這麼好當 ,一天到晚嗆我說 ,我給你四萬給多了, 我馬上三萬就找到人來取代你了,
那位恩人要來救我 ,小弟完成交接 ,私底下再給四萬, 公司有提供宿舍包水包電 吃飯要自己出錢 三萬一個月
各位不是我不想走 是未滿兩年走的話要賠兩百萬
                                        
                我大陸朋友給我的..他們說看了超好笑
不過你的真的很誇張~~也很好笑
台籍幹部管理規定 2007-6-14
行政人事處文件
(2007)第2007-06-141001號
台籍幹部管理規定
為保障台籍幹部安全與公司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凡我公司所屬全體台幹均應嚴加遵守!如有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過、降職(級)或解聘之處分!
1. 我公司台籍幹部均屬”責任制”崗位,因此,應以完成當日本職工作或完成該單位設定目標或者是上級主管交辦之任務為目的,不得擅自提前離崗或下班,如確有必要提前離崗或下班(晚上08:30前)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2. 台籍幹部每工作滿2個月即有7天假期!故日常均需24小時待命,手機保持暢通不得關機,公休或星期假日不上班時,如需遠行(距離公司1小時以上車程)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3. 為確保台幹人身安全,凡家屬未在本地者,均不得在外留宿過夜!如確有必要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4. 為確保公司形象與安全,凡未經正式結婚的台幹異姓朋友,均不得留宿台幹宿舍,包括已訂婚但尚未正式完成結婚手續者,亦不得留宿!同時,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亦不得攜帶異姓友人進入台幹宿舍!
5. 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早上:0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
下午:13:30上班 下午:17:30下班
晚上:18:30上班 晚上:20:30下班
6. 應時刻勤勉自我、精進職能技術、盡忠於公司及崗位職務.不得將公司業務機密或技術圖紙外流.亦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與公司相關之業務種類或工作行業.
7. 如台籍幹部因故無法準時上班需延後一小時以上者,需電話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如屬生病者應主動表明病況病因,以便視情況安排就醫.
8. 全體台籍幹部應潔身自律,嚴禁沾染桃色糾紛或毒品.嚴禁從事違法活動或私藏違禁品.
9. 返台休假期間如不返台或返家,應將行程事先向副總經理備案,以便台灣家屬查詢.
10. 台幹外出返廠或收假返廠應即致電副總經理報備!
特此公告!
行政人事處
2007/06/12
全體台幹簽認:
引用:http://www.twaircool.com/customer_more.asp?id=1278
我上一份工作.......大夜.....12小時
每個禮拜六或日要一天來上班.......沒來超過幾次就.....你請你回家
一個禮拜上6天.....6天/12小時你算一下工時有多少了
你知道有多少嗎.....一個月三萬元~如果你不小心遲到請假
嘿嘿~扣給你死.....白天.....12小時
2萬多一點......這就是現在的社會阿
最慘的事~現在的公司都不自己請人.....外派人力......
公司爽就叫你來~不爽就請你回家 一點壓力都沒有
主管跩個258萬的......為什麼因為這些人連契約工都不算
............還全都是大學畢以上的人....
失業人口怎麼沒把外派人力有一餐沒一餐的人算下去
這樣一定可以破10以上.......我們的政府太客氣了
偉大的副總統...22政策實施非常完整~所有的企業也非常的配合
最後.....一句話(樓上有人說到了).....不爽幹的話...後面一堆人搶著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