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連、盜圖的事在大陸網站是常見了,但是整篇文章都盜取並竄改為自己網站資產,這已經無法讓人忍受,以下所舉例子為最近發生的,最卑鄙的還在上面將圖加入自己的LOGO,在下方還說明〔◎版权所有。有意转载请注明出处并通知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liyue】〕,其他未提出的案例超過數十件,建議站方將Server封鎖大陸ISP之連結,禁讓大陸使用台灣網路資源。
SIII文章盜文:
原文:http://www.mobile01.com/iopiop/Sigmarion3.htm
盜取:http://publish.it168.com/2003/1030/20031030004201.shtml?cChannel=09&cPositionCode=393
UX-50文章盜文:
原文:http://www.mobile01.com/iopiop/UX50.HTM
盜取:http://publish.it168.com/2003/1024/20031024003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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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期盼其他版版主一同響應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他們根本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不曉得向中國大陸有關單位檢舉有沒有效勒?
墜入敗家的無止盡深淵~
Mobile01.com
Patrick wrote: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他們根本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不曉得向中國大陸有關單位檢舉有沒有效勒?
這個嘛...
其實一般網路人士都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國家單位是不會去查證的, 須要原稿作者出示證明才可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