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播節目免罰! 小吃店不領情
..
在店內播放王建民的球賽轉播,生意果然比較好,但業者幾乎不知道,這樣已經侵權。
小吃店業者:「我們這個因為都是裝第四台的嘛,已經有付費了啊,(授權費)太高的話,
我們負擔不起,我們就不放了,不看了。」
=> 因為第四台 電視台
老是有一堆廣告
既然如此, 請小吃店 放電視時 先繳授權費 .
但是 , 每出現一則廣告
就跟第四台 或電視台要求收 廣告播放費用 .
我們交錢是看影片又不是看廣告 ,
電視放球賽轉播 難到沒有一堆廣告
小吃店間接也幫忙播放廣告 ..應該要給小吃店廣告錢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