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殺人只判21年,加上假釋,關不到幾年就能出來.
我也有一個4歲的女兒,看的心好痛,為什麼殺人不是死刑,這叫嚴厲制裁,小孩子的命不是命?
周靜宜、周鳳珍常出手毆打女童。
周靜宜等人動輒對女童掌摑毆打,抓頭撞牆、用腳揣頭,或以木棍及拍痧棒毆打腳底及臀部;周鳳珍甚至抓女童頭往地上摔時,還向一旁女童母親稱「頭好硬」。
周女2人多次用衣物綑綁女童手、腳,以膠帶封嘴,再把女童塞進置物櫃內,李玉禪知情卻不理會,甚至在聽到女童哭求聲,也不幫女童鬆綁。
檢方今天將李玉禪等3人依殺人、傷害及剝奪他人行動自主等罪起訴。檢察官認為周女2人施虐手段殘忍,應嚴厲制裁,對周鳳珍求刑21年、周靜宜求刑16年;對李玉禪則指她「未盡母職、枉為人母」,請法官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