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人權"律師 李OX表示,「殺人當然要受處罰,可是你也不可以殺死犯罪的人,你可以殺猴子,但是不能殺人,包括政府機關。」
這幾天這群"人權"們不是都在放大"生命權"嗎... 人是生命, 猴子就不是生命 @@"
好吧~ 高雄某某區的猴子們要小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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