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的一場車禍事件

在今年第一次談和解時.....

跟我們說什麼要求不會太過份....

薪資補償、精神賠償、醫藥費等等跟我要十萬?

這樣說不會太過份?

你提出來的醫療明細費用也才兩萬五

薪資補償?請假三天

了不起幾千塊吧?

這樣跟我要求要十萬叫不會太過份?

有沒有搞錯呀?

你說上班要騎機車...我當下也請機車行來估價跟修理

費用我都幫你出了

還教你怎麼開醫師診斷證明書

加上你一來沒什麼大礙...當下也叫救護車送你到醫院

檢查出來也沒骨折...腦震盪...就只是臉上有傷口

現在也已經都好了

這樣憑什麼開口說要十萬?

那今天我打電話問你說調解時間可不可以改期

你口氣那麼差做什麼?

發生車禍也是大家不想發生的

那既然都發生了....

我這邊都提出誠意要和解了

為什麼你就不能拿點誠意出來呢?
就叫對方告你就好了
法庭上給法官判比較快
有些人常常會獅子大開口
我是遇到拿出來醫院的單據只有600元,然後出示一張國術館估價單和6個月薪水,叫我賠20萬,
被保險公司直接打槍,保險公司只願賠6000元(沒單據也拿不出診斷證明),然後就申請調解。

調解結果最後自認倒楣賠了5萬破財消災,因為對方擺明以刑逼民,就算一毛都拿不到也無所謂
(因為照規矩來就是保險公司只願賠6000),連熟識的調解委員也無可奈何,上法院可以但就得承擔風險。

一般網路上通常鼓吹被搞竹槓就上法院,但真的是當事人的話建議多想一下。

想上法院的建議有心理準備,一方面是等待出庭的心理煎熬,另一方面就算輕微過失傷害得易科罰金後,
多少人願意背個前科或緩刑呢?(別期待法院會判不起訴,就算有90%不起訴的機率,但你願意賭另外10%嗎?)

當然如果本身之前就有過失傷害前科、或不用擔心工作求職問題的話,
那就可以像出麻疹一樣,遇到這類麻煩事就可免疫…
樓上的

要以刑逼民...


你覺得審判長都不看收據不看單據的嗎


更何況你都有保險公司了

就叫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丫....

任何賠償都應該是有適度有相當的平衡點

即使不滿意但還是要接受


對方要告就去告丫

你以為告贏了就穩拿錢的嗎


我之前告我房東不還我押金

他連去法院都還只去一次 ...不太鳥我咧

即使告贏了也是不還錢
你以為這麼好告贏嗎.....你以為真的要判刑那麼好判嗎


像這種情節如芝麻綠豆大的事
通常不會重判啦....你真的想太多了
QQ小蘋果 wrote:
更何況你都有保險公司了

就叫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丫....

任何賠償都應該是有適度有相當的平衡點(恕刪)


嗯~通常都會這樣先大開口.
一個往上一個往下...
一直修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不過大大有保險..通常保險公司會派人跟你一起去談的..
反正就談判間的拉拒
所以我也覺得很無言呀

跟我講一堆有的沒的

難到真的要搞到很難看的場面嗎?

說真的他要告...法官真的也不曉得要怎麼判

第一 他沒斷手斷腳也沒腦震盪...當天在醫院檢查都無事

第二 光憑收據部分和薪資補償的部分...請假三天...單據兩萬五 這樣加起來我給他三萬好了

第三 機車修理的部分 早就幫他修好也沒跟他拿錢

那他那來的依據跟我要求十萬?

面對這種人真的是有理講不通

加上他旁邊那位不曉得那間的壽險業務在旁邊扇風點火

真不曉得是那間的保險員這麼的沒有職業道德呀

我看明天真的有得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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